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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債務人,他有一間房子被查封很久,可是都沒有被拍賣。他跟我借錢是在房子被查封之後。最近這間房子要被拍賣了,請問我可以聲請參與分配嗎?謝謝大家的回答。

2006-04-30 18:15:2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xyz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房子被查封,卻未看到拍賣,很可能是保全程序的假扣押,您可以查看查封封條上的案號,如果是執字,那是真正的查封拍賣;如果是全字,那是為防止債務人脫產的假扣押,非等到債權人取得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才能進行拍賣。不論您的債權是在查封前後,在拍賣之前,您要先取得執行名義,如本票就要有本票裁定(約一個月),支票或借據,要有支付命令確定(約一個月至半年),再進一步向法院聲請參與分配。您一定要趕時間,否則拍定後就無法參與分配了。參考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5-01 11:12: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沒有執行名義是不能參與分配,法院也不會預先扣留你應得之金額,所以有人說錯了。

2006-05-15 12:04:43 補充:
法院案號**年執全字第***號,請問這是”查封拍賣”,還是”假扣押”,所以又有另一個人說得不清楚。

2006-05-15 08:00: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可以聲請參與分配...不過你仍須先取得執行名義..否則法院作法會先扣留你應得之金額...待你有執行名義才會給你...而有的法院就可能不分給你...因為你沒有執行名義ㄛ名稱:強制執行法 (民國 89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第 32 條 他債權人參與分配者,應於標的物拍賣、變賣終結或依法交債權人承受之
日一日前,其不經拍賣或變賣者,應於當次分配表作成之日一日前,以書
狀聲明之。
逾前項期間聲明參與分配者,僅得就前項債權人受償餘額而受清償;如尚
應就債務人其他財產執行時,其債權額與前項債權餘額,除有優先權者外
,應按其數額平均受償。

2006-04-30 20:50:4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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