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兩點去到了調委會,簽了名以後等著對方
時間差不多時,對方也出現了
簽到後就開始打電話,小動作頻頻...這時候我心裡不好的預感越來越強
保險公司的人員陪同我ㄧ起去,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真的很不錯
很感謝這位曾先生。
一開始去的時候已經做好心理準備,對方那種人...一定不會放過我
一定會是非不分,黑白顛倒
果然,調委會委員出來領著我們坐下後,對方將電話拿給委員
跟委員說:「黃議員有話跟你說。」
後來就是聽到委員一串的是是是...好好好...之類的話語
我想~這就是所謂的關說吧!!
雖然調解時間是兩點,可是對方跟委員說他們還有人還沒到要求我們等人到再談
委員以為是事主還沒到,經過我們的解釋才知道那對母子就是事主
我想委員應該有點不高興吧!因為他說沒看過委員再等事主的
調委會那邊的程序是雙方事主都到齊簽到後,才請委員出來的
經過約20分鍾,對方進來了
進來的陣仗真是出乎我意料,四、五個挺著啤酒肚咬著檳榔的中年男子們,浩浩蕩蕩陪同這對母子進來。
原本今天是叔叔要陪同我去,只是叔叔人還在大陸所以作罷。原定的人選也只剩我、小文和保險公司的曾副科長。
幸好小賓昨天臨時決定今天陪我ㄧ起去,讓抓著他手的我,不至於看到這陣仗就心慌、無助。
對方請來的有力人士跟這對母子的個性一模一樣,一坐下就像在訓話一般,自顧自的講,不讓別人有開口說話的機會。
講的不外乎又是人情,跟那對母子一樣,不講理不講法,只講人情
永遠都是在說:「事故發生了不管對錯人家總是受傷了,去醫院探望送個水果,電話慰問總該有,你不能都委託給保險公司,那是一種\"奇濛子\"的問題,你如果有關心人家,人家\"奇濛子\"就不會那麼差。這是一種人情世事啦!」
諸如此類的話,對方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就像錄音機不停的重複播放。
我不懂,如果這個社會不需要講理,不需要講法,那麼又何必制定法律呢?
更好笑的事來囉~!
保險公司問他訴求多少,他說醫院那邊還沒完全開給他,只能先給已經付費的單據,跟摩托車的估價單。到這裡都還沒問題....下一句...
還有我們這一兩個月可能都沒辦法上班,因為醫生說還要再觀察...
我想我聽懂了,他想要很多錢,不想去工作還能得到薪水。帶了這麼多所謂的有力人士目的是什麼...我想大家心知肚明了。
這個跟我同年次的男生,我真的打從心底看不起...沒擔當而且滿口謊言
當保險公司問他,事故發生當時他騎在我車子的哪一邊時,我心裡默默的想著,這種爛人一定會回答謊話。果不其然,他回答....他騎在我的右邊....真是可笑至極了!!!
我終於明瞭臉不紅氣不喘是指有何等不要臉的人了。這種謊言他講的出來...
我非常慶幸,當初我有叫警察,有留下證據,不用擔心對方厲害的說慌功力。
明明就是違規,從路口出來不肯花時間過馬路,先在對向車道逆向後,想直接斜切過來,根本就是在考驗開車的人是不是有超乎常人的反應力。
違規不敢認錯,只會一直跟我說,不管對錯,人家受傷你就是要怎麼樣怎麼樣怎麼樣...
照這樣來說的話,我想也不需要區分慢車道、快車道了...交通法規也可以廢掉了...
反正不講理不講法,只講廢話嘛...
保險公司說像他們這種陣仗就是要準備要求不合理的金額,看就知道了。
今天的調委會破局,委員根本就沒有開口的餘地的
他們自己那邊一直帶往旁邊去吱吱喳喳,就像在商量對策商量要怎麼講會比較好
講明白一點,就是在想怎麼說謊,謊會比較圓。長那麼大從沒見過這種人,我自己出了車禍受了傷也是自己認為自己有錯,只要求對方將摩托車修復就這樣了事了。遇到這個才知道...社會的爛人社會的蟑螂原來是如此的多。
這是我們家小G今天發生的事情...之前事發當天 對方要求我們不要叫警察,直接要求賠錢,之後我們不懂要去跟對方噓寒問暖,之後保險公司說對方要我們慰問他們,可是打過去之後又霹靂啪啦的一陣諷刺與語帶威脅...八點檔的台詞都用上...今天的調解委員會我有去到現場...可是調解委員幾乎沒說到話...請問這是什麼情形?去那到不是要解決事情的嗎?兩個事主也沒說到話,對方就一直要求處理保險公司賠償的事宜,那就算了...還說賠不夠的地方希望我們拿出錢來...我們有去警察局備案了,有拍照...(問題一)請問對方有可能透過人事取得照片或是關說嗎?(問題二)還有拍的照片可以對於案發經過與事實可以正確的呈現嗎?(問題三)他在電話中語帶威脅要叫人事和叫黑道之類的,可以經由電信公司查證嗎?(第四題)對方今天文章中有提到議員打來,對方議員要找某一位調解委員,好像是找要他認識的有交情的調委會委員,這樣公平嗎(我今天對調委會蠻失望的,對方找來的代表比較像調委會!)?(問題五)對方一直說胎們受傷要我們賠,我們打電話去關心過了又被罵,對方又說我們不理不睬,保險公司第一時間說他們會處理,他們說反正我們沒去看就是錯,但對方是騎乘機車逆向,從對方車道逆向超車於我車左方切入,他們不分清楚責任歸屬仍然要求我們賠償,現在是講求路權還是人情義理,他這樣亂騎車是對的?我們被嚇到撞到他是我們活該?
今天真的非常委屈,公司方面請假,到達調委會時對方一開始一反常態,惺惺做態...之後又 一副\"我贏了的嘴臉\"...今天我不敢說太多話 !畢竟對方又是祕書又是議員助理的...
家裡好像在社會沒啥社經地位...盼各位大大回覆一下相關的事宜,敎我們該怎麼做之前的相關準備,我們幾乎確定要和對方打官司了...。
2006-04-28 20:55:49 · 13 個解答 · 發問者 櫻花片片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X佳X 我先謝謝妳回答...
2006-04-29 05:29:55 · update #1
富哥...謝謝你的回覆...
2006-05-01 21:19:46 · update #2
三文克雷兄...謝謝你的回覆...
2006-05-02 16:53:08 · update #3
多謝達哥回覆...謝謝..
2006-05-03 13:30:15 · update #4
MS-006先生...多謝你的回覆...
2006-05-03 13:31:10 · update #5
霧夜燈塔兄...多謝你的回覆...謝謝
2006-05-03 19:26:06 · update #6
1 大師謝謝你抽空觀看...謝謝
2006-05-03 19:27:26 · update #7
首先謝謝ㄚ頭妳的回覆...
至於你的問題...我先簡短告知妳一下..
我們已經把肇事的文件與資料都送去鑑定了...所以目前只能等消息...
對方的傷勢驗傷單上只寫 ...腦震盪...我們有去請教警方的初步鑑定,由於該局不肯礙於被對方說 警方被收買(警察說的...他說對方母子很麻煩...)所以不肯說,我去別的分局請教之後,他們說我們的贏面較大,只是對方調解當天來的都不讓我們這些當事人說話,保險公司說對方想要18萬~20萬之間的金額,而且他兒子只說了一句 他沒錯它靠右邊騎,明明事故現場的描繪圖 汽車跟機車都在中間分隔線旁明顯靠左邊,我女朋友也沒壓到分隔線,對方機車龍頭向右邊
2006-05-04 13:09:42 · update #8
只是當時我女朋友弱女子一個,當時他們叫我女朋友不要報警,對方74年次的男子說不要報警啦 我要叫我媽來,她媽媽一來就一直罵...事發當天時間為 4月2號,開始住院時間為4月8號(他隔了6天才去住院),製作筆錄時間為4月15號,而且調解當天請了很多社會人士出面,又裝可憐...所以我合理懷疑他們會請人敎他們如何說謊...至於其他的事情 仍需要有鑑定書我才可以補充給大家...
2006-05-04 13:10:15 · update #9
至於驗傷單的部份上面有提到 "易在家休養1個月"所以他而子索性不去了...但他們母子卻提出3個月的工作金額...還有拿出許多家診所的要單與掛號單...還有精神賠償....
可是我假使沒錯,那我的車勒...維修7000多,現在我家人也不准我開車...
調委散會之後 對方那個講很多的 大概看我們很生氣打個圓場說: 對方單親家庭要我們體諒對方,又獨子...當時恨不得錄下來...照他兒子這種騎法...他們家香火 岌岌可危ㄚ..
2006-05-04 13:10:40 · update #10
來信知悉,內容已經稍略看過,大致上可以了解,待小弟有空時再行回覆。
2006-05-02 20:15:02 補充:
提問者您好,來信知悉,末學針對您的問題一一分析如下,僅供您參考,也希望這些回答能對您這次不幸發生交通事故之疑惑有所幫助。(問題一)請問對方有可能透過人事取得照片或是關說嗎?答:您所謂的取得照片是指相片會被拿走遭到竄改或是遺失之類的話嗎?如果是,您可以放心,在您報案後現場有員警楚哩,因為事故有人受傷,所以案件會在三天內就呈到該管分局或交通(大)隊,如果處理員警甘冒風險,但除非連分局或交通(大)隊也願意冒險才有可能遭到竄改或遺失!關說的案件我不敢說有用與否,但依法行政是警察的責任,只要您在法律之前站的住腳,那就不怕有關說之嫌疑。(問題二)還有拍的照片可以對於案發經過與事實可以正確的呈現嗎?答:相片及交通事故現場圖只要有依照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的話應該就可以還原現場,也就是說案發經過的事實將可以正確呈現,但要記住,事故現場如果有錄影監視系統或是有證人能做證的話將對案件還原的正確性大大提高!(問題三)他在電話中語帶威脅要叫人事和叫黑道之類的,可以經由電信公司查證嗎?答:由電信公司方面調資料只能知道誰與誰通電話,由誰打給誰而已,電話內容除非有側錄,不然除了雙方知道外應該不會有其他人知道,但是側錄屬於違法的行為時在法院那裡是不能作為呈堂證供的(毒樹果理論)。(第四題)對方今天文章中有提到議員打來,對方議員要找某一位調解委員,好像是找要他認識的有交情的調委會委員,這樣公平嗎(我今天對調委會蠻失望的,對方找來的代表比較像調委會!)?答:很多事情不能以公平與否來衡量,調解委員會的成員也是人,只要是人都會有七情六慾,也都會有人情包袱....等,但是如果在調解的過程中有您所講的事實,只要您認為不合理或條件無法接受的話,您都可以不必要委屈自己來接受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有人說要找報社或是媒體等來協助,我個人覺得目前應該還不用這樣,就依您所說的有上法院的心理準備這樣就好了,待對方真的還是如此無理時再考慮需不需要請媒體朋友幫忙,因為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問題五)對方一直說他們受傷要我們賠,我們打電話去關心過了又被罵,對方又說我們不理不睬,保險公司第一時間說他們會處理,他們說反正我們沒去看就是錯,但對方是騎乘機車逆向,從對方車道逆向超車於我車左方切入,他們不分清楚責任歸屬仍然要求我們賠償,現在是講求路權還是人情義理,他這樣亂騎車是對的?我們被嚇到撞到他是我們活該?答:1.受傷的部份對方可以提出傷害告訴,但是她們如果不願意和解而要獅子大開口的話。我是建議您就請她們上法院告你。2.在交通事故方面如果是對方逆向行駛而造成此次的事故,她們將負較多的任,因此您的勝算很大,依照經驗判斷應該都在妳三他七以上(2-8或是1-9甚至無責)。3.交通事故是講路權但是受傷的部分在台灣所講的是人情世故,因此有時明明是對的但是因為對方的疏忽而造成對方受傷,卻必須附帶道義責任,對於受傷的一方處於不敗的立場,但這對對的一方顯然非常不公平。以上分析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疑問在提問後寫信告知或直接在信中提出,只要末學能力所及在有空之時必當立即回覆!
2006-05-03 09:56:54 補充:
首先感謝 MS-006兄的錯愛。另外MS-006兄有提到請提問人要請警察拷貝一事,茲說明如下:如果您有需要該起交通事故之資料可以到處理的警察機關申請,申請的項目有1交通事故證明書、2.交通事故現場圖、3.交通事故照片、4.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有的需要檢附掛號回郵信封等要先詢問清楚)。如果委託他人辦理時要記得在申請書上連委託人的資料也要填寫,並請蓋章!
2006-05-03 12:25:58 補充:
關於有大大在回答中有提到:(回答:他如果索賠在您經濟能力之內就賠他,不要再和惡人任何瓜葛),個人覺得不妥,於法有據、於情有理,在法理情都兼顧之下,自己仍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一昧的委屈自己而放縱錯誤之人,這樣子只是縱容對方獅子大開口,很多人就是都會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致使自己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最後仍必須走上法院一途,我仍是強烈建議您要有此決心。
2006-05-04 20:43:44 補充:
4月2日發生交通事故,4月8日才住院,住院一事與發生交通事故相距六天,您如果被迫上法院時記得請教是否與此次車禍有關,要提出您的疑問,並請對方提出證據,因為有可是在車禍後他自己不小心跌倒才腦震盪的。驗傷單中醫生醫囑宜修養一個月是不要做劇烈運動或搬重的東西等等,而不是叫他不用工作,而且那種醫囑只要醫生願意,都可以寫的。
2006-05-11 08:31:07 補充:
感謝 丫頭大大及1大師的認同,謝謝!
2006-05-02 16:15: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佳隆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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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5 14:46: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r
2015-07-04 02:22: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4-10-21 04:59:5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下面的網址應該對你有幫助
http://phi008780416.pixnet.net/blog
2014-04-18 01:49:3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感覺起來"無奈"把大家都找來了
我認同"1大師"和"三文老大"和"燈塔大哥"級"007的弟弟006"的意見
大家幾乎都回答了 所以也不便回答了
只有一個小問題想請教大家的意見
如果撇開對方肇事者的後續態度
而我們雙方都有肇事責任{假設我方被判定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類的}
對方有"足部粉碎性骨折"之類的問題
對方求償兩個月的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合計10萬
那產險公司又不願意賠償
那問題該出在誰的身上呢?
所以"小的"建議,我們是否應先確認雙方肇事責任及求償金額呢?
2006-05-04 02:25:50 補充:
所以可不可以先請無奈告訴我們大家
1.有無雙方肇事責任報告或是警方的初步分析報告
2.可否告知對方的傷勢情形
3.可否告知對方的求償金額和細目
4.可否告知我方產險公司的願意賠償金額
5.煩請無奈回答上述的問題後,再做處理建議,
2006-05-03 21:50:5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3 · 0⤊ 0⤋
第3及第4個答案都回答得相當好
其實你的問題筆者早已經放在追蹤清單內(從你第一天發問就知道這個問題了).本來想看看別人回答得怎樣.筆者再做出補充.目前看來已經有相當豐富的解答.筆者不便回答了
至於是否要上法院.你都是處於被動的角色.所以不用太在意!保險公司內部自有小組會針對這起事故作出肇責研判(無法律效用.但符合車鑑會的鑑定標準).然後再理賠給對方.如果對方仍執意上法院.理賠結果也是差不多的-這點你可以告知對方
2006-05-03 15:02:51 · answer #7 · answered by 1 7 · 0⤊ 0⤋
嗯
看了一下,基本上 三文雷克 大大寫的應可解決您的問題
我再給您一些意見
當初您有叫警察,相信應有製作筆錄及交通事故現場繪製圖,記得向警察拷貝,自己留一份備份,有好無壞
關於過失傷害罪的部份,若筆錄及交通事故現場繪製圖內容,可令您勝算大或無任何駕駛不當或過失可引用 信賴原則 ,使過失傷害罪不成立
若不幸告上法院,記得不管在法官前或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的任何問答情況下,不要露出焦躁不經思索的態度回答,而且針對逆向的情形,要加以簡潔厄要的詳述
2006-05-02 19:44:22 · answer #8 · answered by MS-006 5 · 0⤊ 0⤋
感謝先生信任我
我以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庭與民事庭與調解委員會實際經驗回答您
"家裡好像在社會沒啥社經地位...盼各位大大回覆一下相關的事宜,敎我們該怎麼做之前的相關準備,我們幾乎確定要和對方打官司了...。"
答案:這社會仍然是光明的,正義的,美容大亨黃河南不是請律師團與保鑣團對付弱女子賴小姐嗎?結果黃河南當庭落淚,您不要管對方小動作
您的案件原本是芝麻小事,今天搞成這樣子,源自於您碰到貪心告訴人
例如:電視台主播薛小姐僅車禍受驚嚇,卻獅子大開口要100萬元醫藥費,臺大醫院堅稱未說過100萬元,我同情您,但是要面對事實
(問題一)請問對方有可能透過人事取得照片或是關說嗎?
回答:我無法瞭解先生"透過人事取得照片"指何意,是車禍照片嗎?
先生所言並非事實,您也可以調車禍照片
(問題二)還有拍的照片可以對於案發經過與事實可以正確的呈現嗎?
回答:可以
(問題三)他在電話中語帶威脅要叫人事和叫黑道之類的,可以經由電信公司查證嗎?
回答:可以,但是僅能夠查出電話號碼,無法顯示彼此對話
(第四題)對方今天文章中有提到議員打來,對方議員要找某一位調解委員,好像是找要他認識的有交情的調委會委員,這樣公平嗎(我今天對調委會蠻失望的,對方找來的代表比較像調委會!)?
回答:如果覺得不公向縣市長檢舉
(問題五)對方一直說胎們受傷要我們賠,我們打電話去關心過了又被罵,對方又說我們不理不睬,保險公司第一時間說他們會處理,他們說反正我們沒去看就是錯,但對方是騎乘機車逆向,從對方車道逆向超車於我車左方切入,他們不分清楚責任歸屬仍然要求我們賠償,現在是講求路權還是人情義理,他這樣亂騎車是對的?我們被嚇到撞到他是我們活該?
回答:他如果索賠在您經濟能力之內就賠他,不要再和惡人任何瓜葛
儘量不要上法院
達達 敬上
2006-05-03 03:01:44 補充:
感謝先生這麼信任我,還寫信求教我祝福您早日脫離苦海希望我這棉薄之力能夠提供給您少許意見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達達 敬上
2006-05-02 19:28:37 · answer #9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他逆向行駛本來.他就以錯在先.你和需賠償他呢?.是他要賠償你.不是你要賠償他.他這種行為很明顯是故意行為.(明知可避免而不避免有故意之嫌疑)他找誰我想不是問題.你可以四兩搏千金.他找某某某.你可以找(媒體)幫忙.這是大多人會畏懼的例如你可以找頻x日報等等的幫忙.我想他了解事情之後而又有獨家.他們會很樂意幫忙.報紙上有080免費專線.以上建議希望可以幫你
2006-04-28 21:49:12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x佳x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