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一張有開票人 1簽名 2身分證字號 3地址 4開票日期 5蓋手印的本票但沒有 1付款日期 2蓋章 這樣有法律效力嗎?如果沒有的話,該再加上什麼才有法律效力?謝謝大家告訴我!
2006-04-26 10:48:0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媽媽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手上的本票沒有對方身份證影本和蓋章,這樣還有效嗎?
2006-04-27 12:51:05 · update #1
要注意下列藍色字體部份,在法律上才有效力。收本票要注意的事項聯生電子報94/10/27 收受本票是為了將來能取得金錢的償還,假使借款人能按約定拿錢來贖回本票,一切都相安無事,然而借款人如果到了清償日仍不見蹤影,無論您用盡各種方法都找不到人,這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趕緊將本票送法院做本票裁定,再將借款人的財產拍賣來求償。然而,經常發現有民眾疏忽了以下二項關鍵點,而造成討不回錢的遺憾: 一.本票的絕對生效要件:以下各項少任一樣,該本票無效 1.票上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2.一定之金額:塗改,則本票無效。 3.發票的年月日: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且涉及發票人的行為能力是否具備的認定。 4.載明「無條件擔任支付」字樣。 5.發票人簽名。 二.本票裁定有三年的時間限制: 本票求償最佳的方式就是,送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後,直接聲請將發票人的財產拍賣。但請您留意必須在本票到期日的三年內(若未填發票日,則在發票日後三年內),向管轄法院提出聲請,否則逾期票據的討債,恐怕得花費您不少的時間及訴訟費,還不見得能追回錢。 實務上,為了避免將來以本票裁定求償債權時,因本票記載的小疏忽,而有無法求償的情況發生,以下注意事項您不可不知: 1.發票日一定要填寫,到期日盡量不填寫:即所謂「見票即付」型的本票,好處是一發現借款人財務有不正常的狀況,如倒會、利息拖欠、跳票等,可立即聲請本票裁定,以確保最早取得債款。 2.金額有無錯別字或塗改現象:金額若有錯別字或塗改現象,則本票無效。 3.付款地、身分證統一編號有無填寫:將來本票裁定求償時,付款地關係到申請的管轄法院為何。 4.留下發票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發票人是公司行號:如果發票人是公司行號,必須大小章都要蓋齊,並填上統一編號,甚至當場驗看證明文件。 6.保證人最好和發票人共同簽發:以增加求償對象。 7.約定利率填寫:利率約定如果超過年利率百分之六,利率記明在本票上。
2006-04-27 10:03: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Ring88 7 · 0⤊ 0⤋
要使本票具有法律效力,至少需填妥以下資料:
1.金額多少(國字正楷)。2.發票日。3.到期日。4.發票人(也就是欠你錢的人)的簽名(有手印及印章更好)、住址、身份證字號。5.最後請保留發票人的身份證影本(請他在上面簽名),以利日後法律求償程序進行。若有多人共同擔任發票人對你更有保障。若沒有支付日期的本票,即為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內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意思就是說:沒有到期日的本票,三年內不採取行動追討的話、就失去票據的功能。如果發票人若不付款可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聲請狀法院就有賣)強制執行。若未防止發票人脫產、可以先向法院先假扣押凍結對方的財產(但須先提存三分之一的債權金額在法院),再來進行本票裁定的動作。
2006-04-26 11:17: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ct0509 5 · 0⤊ 0⤋
票據(如銀行支票、商業本票、個人本票)之使用及流通,在於促進交易之迅速及方便。而其中的商業本票則是各行業最常使用的票據之一。本文依實例來說明商業本票應注意事項。本 票:一般所謂本票者係指「發票人(一般人或公司)所簽發一定之金額,於指定之到期日,由自己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本票簽名:在本票上簽名者依本票上所載文義負責,若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負連帶責任。而本票上之簽名得以蓋章代之。以公司名義簽發之本票即稱為「商業本票」。本票金額:本票上記載之金額以文字及數字共同為之,若兩者不符時以文字為主。本票時限:本票從票面到期日起算三年內有效,逾期失其效力。本票效力:執票人得向本票發票人,請求支付票面所載金額。若發票人拒絕,執票人得持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執票人得向本票發票人,請求支付票面所載金額。若發票人拒絕,執票人得持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商業本票的使用廣為流通,但仍須多了解該注意的專業事項,才能真正發揮它的實質作用。
2006-04-26 11:06:0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