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法
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1.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 <<<<好深奧法理何來!!!
2.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
3.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分者。
@@ 太深奧了 ((得申請)) 是包括 要或不要 阿? 還是絕對一定阿??
我 阿公 阿禡 爸 媽 我 弟 都是 !! 我要娶老婆 但不是原住民 的話
以上述 ((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太傷身為我原住民的心了吧!! 我要如何
跟家人親沁面對說 我因為愛上1個不是原住民身份的人結婚 所以我不是原住民了 ...........
以後跟小孩說老爸我因為太愛你媽了所以 我不在是原住民 ((而小孩是原住民 ))@@天阿 我的小孩會不會人格分裂阿 >_*!!!太深奧了 是我太笨 不懂法源意義
還是 政府 在亂搞阿 ??
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到底對人民身分的法源意義在哪阿 真的是 搞不懂又好笑啦 !!
我白話一點來說好了 我是原住民 出身就是原住民 老爸 老媽 阿公 阿禡 是原住民 為什摩我結婚後我就不是原住民 !!!!!!!!!!!!
亂搞 我會祖先罵死吧!!!!!!!!!!!!
更好笑的是 以下
((2.因婚姻或收養者關係喪失原住民身分者,得於婚姻關係消滅或收養關係終止後,
3.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
哇!因為我想回復原住民身分 所以就跟老婆說 老婆我要離婚.....這樣對嗎!!!??
會被扁到外星球去吧 >_! 這難道 是 政府為了成全男人性福的美意而定出的法源依據 嗎!!!!
1.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原住民身分不喪失,非原住民不取得原住民身分。
那為何又有此條阿>>>(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我真的是太難懂了 ?
政府阿 妳是要搞 原住民人格分裂 是嗎.......... 法律定的明確易懂好嗎! 我太笨實在是不懂 涵義 是說啥啦!!!
((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此法條是指 原本非原住民的那一方嗎?? 所以理所當然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原住民身分不喪失,非原住民不取得原住民身分 是這樣解釋嗎 ?? 搞不懂啦
我太笨了實在看不懂政府在搞啥 希望有人能正確的回答此問題 感恩!!
2006-04-26 00:03:5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應該不是這樣解釋吧
應該是說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 可以申請喪失原住民資格
如果你是男方 娶了非原住民的女方
所生下的孩子 如果跟你姓 他一樣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
所以怎麼可能結婚就喪失資格了
申請喪失 跟回覆原住民身分 各只有一次
原住民身份法
"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份
是指 可以的意思
非原住民在與原住民結婚之後 也沒有辦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只有他生下的孩子 跟原住民那方姓 也才有資格
如果跟非原住民那方姓 就沒有了
你多多爬文吧!! 有很多關於這方面的知識
很多人問過這類的問題~希望對你偶幫助嘿
如果取了不是原住民就喪失~那是誰要娶ㄚ
我另一個也是原住民囉 他就從來沒質疑過這個問題
你可能想太多了哦 多爬文喔
2006-04-26 00:47: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想念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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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02:22: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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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4 12:30:2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