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小敏受小花之詐欺,將祖傳之古董花瓶出售給國意之小勤,小勤隨即將之轉售給善意之小永,請問小敏得主張何種權利?又小敏當時如係受脅迫而出售 ,其情形有無不同?

2006-04-25 13:38:5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該題主要應該是在考民法第92條受詐欺或被脅迫之意思表示之撤銷,以及民法第801條和第948條之善意受讓規定。(條文內容過長請自己查閱喔)
==========================================================
簡略擬答:
〈一〉
一‧小敏和小勤間之法律關係:
由於小敏乃受小花之詐欺所做出之意思表示,且小勤為惡意(明知)。依照民法第92條之規定,受詐欺之意思表示得以撤銷,因此小敏和小勤間之買賣契約及物權契約皆因此無效。此時小勤占有古董花瓶為無權占有。
二‧小勤和小永間之法律關係:
雖然小勤為無權占有古董花瓶,惟小永為善意取得,依照民法第801條以及第948條善意受讓之規定,仍取得所有權。
三‧小敏和小永間之法律關係:
小永屬於善意取得,且依民法第92條第2項之規定,無從以撤銷受詐欺之意思表示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小敏不得對小永主張任何權利 。
四‧此時小敏可以對小勤主張不當得利之返還(民法179條)或侵權行為(民法184條)之損害賠償。
〈二〉.
若小敏屬受脅迫而出售,小敏得以撤銷受脅迫之意思表示。惟此時依照民法第92條第2項之反面解釋,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小敏得以此對抗善意之小永,小永無從適用善意受讓規定,因而未取得古董花瓶所有權;古董花瓶所有權仍屬小敏所有。因此小敏可以向小永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
因為不知道這是哪種考試的題目,所以回答有可能超過範圍或太過簡略,回答有錯或未盡完備之處,請見諒>"<

2006-04-25 20:30: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1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