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有個笨問題請教,兄弟姐妹間是否也有負債繼承的問題?最近看到媒體上的討債公司因為弟弟向地下錢莊借錢還不出錢演出失蹤記,其兄弟姐妹被地下錢莊騷擾,生活在恐懼之中。剛好我的兄長也有這個問題,但母親瞞著我們拼命拿家產為兄長還債,老母親已七十歲了,僅存的老本也快散盡,真的很耽心有天母親累攤撒手人寰,是否就會由我們其他兄弟姐妹承擔債務問題?現在大家有家庭生活都很辛苦,要如何保護自己呢?希高人指點迷津!感謝您!
2006-04-24 10:26:5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介甫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 父母。
三 兄弟姊妹。
四 祖父母。
有繼承遺產,同時也繼承債務。
如果你的母親沒有任何債務(奇奇怪怪的債都算在內),那你們兄弟姐妹要繼承什麼債務呢?
反倒是你的兄長若有個閃失,他的配偶是當然的繼承人,再來是兄長的子女,接著是你的父母,再來就是你們兄弟姐妹上場了,這些是順位問題,如果配偶、子女不繼承,就會變成你的父母面對問題,若父母也不繼承,那就是你們的問題了
目前限定繼承是最佳處理方式,詳如下述:
繼承分為普通繼承、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三種。
普通繼承,係指只要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即繼承被繼承人所有的權利義務,所以可能會有父債子償情形發生。
拋棄繼承,謂被繼承人所有權利義務,繼承人通通不要,所以會有被繼承人留下大筆財產,但因繼承人拋棄之故,所以被繼承人財產權歸國庫,繼承人難免有所遺憾。
限定繼承,乃指繼承人以繼承所得之財產,償還被繼承人生前之債務,如果被繼承人之債務超過遺產,繼承人也不需要拿出自己的財產為被繼承人債務負責,如果遺產多於債務,繼承人還是可以獲得遺產。
2006-05-04 08:56:58 補充:
拋棄繼承是從知悉日起二個月內辦理,所以有人說錯了。目前繼承的規定中,對於失聯的人死亡,繼承人最後一道防線就是拋棄繼承,而民法修正案中,已擬將這些不合理的問題解決。
這是2號候選人的補充,謝謝各位。
2006-04-24 10:57: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借一下板板
假設......
板主兄長已經沒連絡了.又沒子女.配偶.父母.
突然有一天被告知該兄長已死亡了.須繼承一大筆債務.
通知日又超過拋棄繼承時效 那又該怎麼辦.
2006-04-24 11:50: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gg 6 · 0⤊ 0⤋
地下錢莊討債的方式都不怎麼合法呀!
兄弟姐妹欠的錢,除非你有做擔保,否則不能由你或父母親來還!
關於繼承權的問題是這樣的!
1:配偶+小孩(平分財產包括債務)
2:配偶+父母(沒有小孩的話就是父母繼承)
3:配偶+兄弟姐妹(沒有小孩沒有父母的話是兄弟姐妹)
4:配偶+祖父母(沒有小孩、父母、兄弟姐妹的話就是祖父母)
以上如果沒有配偶,就是直接全部由小孩、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繼承!
可是這種繼承權的問題一定要是被繼承人死亡才生繼承的效力!
你的哥哥欠的錢,在法律上你媽媽是不需要幫你哥哥付的!都是基於母愛的偉大!才幫你哥哥處理債務!
如果你哥哥死亡的話,就是由以上四種繼承人按順序繼承下來!
如果不想繼承的話,你們可以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繼承除了繼承財產外當然還包括負債!
可是拋棄繼承的有一個問題,就是你拋棄了,那就由你的小孩繼承,
你的小孩如果再拋棄了,就由你們的祖父母繼承,也就是說所有能夠繼承的人都需要拋棄才行!
因此…辦理『限定繼承』的話可以永絕後患!
『限定繼承』就是死掉的那個人(被繼承人)有多少財產,就拿來還多少債!
剩下的債務就不關你們的事!如果剩下來的是財產不是債務的話~也不關你們的事!
如此~~~~~~~~~~~~~~~~~~~
懂了嗎?
2006-04-24 14:55:04 補充:
補充一下~『拋棄繼承』不是你什麼時候想拋棄再去辦都來的及!那是有時間限制的!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後的兩個月內,你要去辦理,如果超過這個時間,就不能辦理了!那麼……你就必須承擔這些債務了!!!!
2006-04-24 10:51:4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袖殷 4 · 0⤊ 0⤋
拋棄繼承不就好了!
現在父債子都可以不用還了,更何況是兄弟姊妹
2006-04-24 10:31: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吃飽睡睡飽吃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