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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我騎50小綿羊.被一台小貨車擦撞.害我受傷!
結果小貨車逃逸了.我還去追他.但小綿羊終究追不到.
我就去報警了.警察叫我去驗傷.就等結果.過了幾天.警察
叫我去警局拿事故證明單.等待調解委員會通知!請問我
現在的狀況.我因該怎麼做呢?在過幾天我就要去調解了!
我因該注意些什麼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我要怎麼叫他賠償?
能夠賠多少呢?調解委員會是做什麼用的呢!如果調解一次沒
辦法成功!要第二次第三次嗎?
我到底因該要怎麼做呢?
受的傷到現在還沒好!現在都不能搬重物.搬了胸口就會痛!
會不會有後遺症阿?

2006-04-24 15:12:3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愛買東西的代購* 5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我今天有去調解委員會之後.才發現對方實在有夠無恥的.竟然說是我去撞小貨車的.明明就是他超車沒超過.車身把我壓倒.讓他後輪那裡受傷.還不願意賠償我!我有必要調監視器出來看嗎?還是說這上法庭才需要.哪監視器要去哪裏調.到現在連一句抱歉撞到你都沒有!或是對不起的話!
我對這個社會實在太失望了!
天哪!我到底因該怎麼做.我不想讓費時間在這車禍上.

2006-04-27 06:02:08 · update #1

我昨天晚上有打給當初車禍幫我承辦的警員.他說會幫我掉監視器看看!他問我說調解怎樣?我說他不承認我他撞我.反而咬我說我去撞他的!警員說叫我不要理他!等他關出來再跟他和解?有點不太懂警員的意思.聽你說監視器只保留一個星期喔!慘了我4-13發生的現在都28號了!哪還掉的到嗎?萬一她死不承認我要怎麼辦?這車禍案件越拖越久。會不會反而沒保障!還是我要盡快給他解決呢?

2006-04-28 09:42:21 · update #2

今天總算調解成功!說要合解.三萬元和解會不會太了!'含修車費6500多.17天沒上班了!真划不來!隨然心不甘情不願的!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畢竟我也不願意拖這麼久時間!只是他說明天和解先拿一萬給我.等下禮拜在拿2萬給我這樣好嗎?
他說合約上會有註明下禮拜給我!叫我明天與他和解!
但是我怕說一和解他就不認帳了!會這樣嗎?
我因該怎麼做比較好阿?

2006-05-04 09:26:54 · update #3

還有就是說我跟他和解了.那他逃逸罪還成立嗎???

2006-05-04 09:28:12 · update #4

問問題的時間快到了.請大家用意見欄回答可以嗎!謝謝大家!

2006-05-04 09:30:48 · update #5

4 個解答

你是受害人.不用太擔心你的權利受損-對方比你還害怕對方應負刑責: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尤其是肇事逃逸.如果你跟當初承辦員警說要提出告訴.員警就會幫你送地檢署了.而肇事逃逸是公訴罪.所以你不需要請律師(會很省).只要指證嫌犯就可以了-到時再附帶民事賠償(將不用繳交民事裁判費)刑法第 185- 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怕傷還沒好.現在就和解會影響後續醫療費.那就打電話給調解委員會說要延期(就說傷還沒好-尚未確定求償總額)!民事追訴期有兩年(所以很夠你確定醫療費總額)刑事追訴期6個月(所以盡量看對方的態度.在6個月內你都可以提出告訴)理賠項目:知識+上已有詳細說明(筆者也說了不少...).所以筆者不贅述精神賠償約總求償金的1/3

2006-04-28 02:28:44 補充:
我說的你都沒有看嗎??你就直接告他阿一般坊間的監視器.保留影像影像時間只有一個星期-申請的程序為到該地警局拿表.再到該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錄影帶.再到該地里長那邊調閱(複製影帶需工本費)不過一般車禍都是各說各話.不用說是員警就連法官也是見怪不怪.所以法律才會講證據(當事人所說的話.法官很少採用)如果這起事件經鑑定小組鑑定為對方與有過失(稍微有過失).對方過失傷害就跑不了-但如同先前所說.你如果告肇事逃逸.你將不用請律師建議如下: 向當初處理員警提出要告肇事逃逸(或自行前往事發地的地檢署提出告訴).開偵查庭時.再看對方態度

2006-04-28 15:01:49 補充:
調錄影帶的程序是多餘的因為對方的行為已構成肇事逃逸了(刑法第294條)

2006-05-05 13:32:44 補充:
簽本票阿

2006-04-24 19:05: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 7 · 0 0

達達合約上可以註明他尚欠我兩萬的和解金嗎?這樣在法律上有要用效用嗎?
哪要如何知道他尚欠我兩萬.又如何知道他以付完剩下的和解金?
還是就是達達先生你並沒有留下你的信箱?我要如何寄信給你呢?

2006-05-04 15:03: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愛買東西的代購* 5 · 0 0

我以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庭與民事庭與調解委員會實際經驗回答您
1.現在的狀況.我因該怎麼做呢?2.我要怎麼叫他賠償?能夠賠多少呢?3.如果調解一次沒辦法成功!要第二次第三次嗎?4.會不會有後遺症阿?5.警員說叫我不要理他!等他關出來再跟他和解?
1.現在的狀況.我因該怎麼做呢?
答案:心平氣和和對方談
2.我要怎麼叫他賠償?能夠賠多少呢?
答案:以肇事者願意賠多少
3.如果調解一次沒辦法成功!要第二次第三次嗎?
答案:如果您拒絕接受肇事者的賠償金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至沒完沒了
4.會不會有後遺症阿?
答案:不會
5.警員說叫我不要理他!等他關出來再跟他和解?
答案:交通警察的意思:您有鑑定報告的證據
您目前應該做的:
1.好好和對方談
2.和解:他不用被關;歡天喜地賠您錢
不和解:他被關;他拒絕賠您錢
3.賠償金:以肇事者所提的金額
4.不准說與忌諱的行為:恐嚇肇事者,拍桌子,摔東西,拿槍,拿棍子,大吼大叫:"我是混黑道的""我爸爸是黑道的""我弟弟是黑道的"....
我有個直覺您應該風平浪靜,沒有事
達達 敬上

2006-05-04 15:36:42 補充:
感謝先生信任我:
您忘記寫信問我補充的問題
1.但是我怕說一和解他就不認帳了!會這樣嗎?
答案:有可能
實例: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庭法官當庭告訴被告人:"和解之後不可以欺騙死者家屬"
2.我因該怎麼做比較好阿?還有就是說我跟他和解了.那他逃逸罪還成立嗎
答案:
A.好好與他談
B.肇事逃逸罪仍然成立
達達 敬上

2006-05-06 06:08:32 補充:
先生早安
雅虎國際資訊在我知識右上方有"寄信給他 / 她 [ 檢舉 ]"可以寄信給我
1.合約上可以註明他尚欠我兩萬的和解金嗎?
回答:可以
2.這樣在法律上有要用效用嗎?
回答: 有效力
3.哪要如何知道他尚欠我兩萬.又如何知道他以付完剩下的和解金?
回答:
1.他有誠意道歉與賠錢他要付兩萬元的和解金沒問題
2.他沒有誠意道歉與賠錢,他要付1元的和解金都有問題
建議先生:
隨他方便愛什麼時候給就什麼時候給,不宜強逼
達達 敬上

2006-04-28 16:27: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調解委員會是一般事件上法院之前的調解單位。簡單來說,在法院之前盡可能讓雙方達成和解。第一次調解不成功可以有第二次第三次...再不成就上法院去囉..請申請調解,會有一方(告訴人)申請,不知你這個事件是你提出的申請嗎?去之前,最好準備醫生開出的受傷証明(驗傷單),驗傷單內容最好寫進入醫院及現在狀況,更好的是加上對於未來可能受影響的狀況。除了驗傷單之外,你要提出去醫院的所有單據。至於你要向對方訴求多少的話,你可以依照受傷後及之後需復建之所有開支。如果你有在上班因事故而請假之損失。還可以再加上一點點之精神補償費用。至於實際金額,你可以去換算哦!!你的傷會不會有後遺症?最好去請教醫生,如果會有順便向對方請款哦

2006-04-24 16:05:4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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