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之前本人被當人頭帳戶使用
現今判決 2個月有期徒刑
如罰金一天300元
請問是要坐牢 和罰錢嗎??
還是可選其中一項??
小妹有看沒懂 也沒寫執行日期....是需要再去法院一次ㄇ???
如需坐牢可判緩刑ㄇ??因為家中需要錢...我沒辦法不工作...
拜託幫幫我解ㄍ答 麻煩ㄌ
2006-04-23 08:37: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恩通知書上是寫判決 2個月有期徒刑
如罰金一天300元計算
請問3*300*61 這是怎麼算ㄉ???
不是300*61就好ㄌ??怎多ㄍ3??
真ㄉ嗎????
可以分期??????
我很怕無法分期@@~
2006-04-23 08:45:36 · update #1
我當然知道會有前科....我只想確定 需不需坐牢...噓罰多少錢 是否可分期 ....
2006-04-23 08:57:56 · update #2
那那 請問一下
如果判決書上 一為判3個月
但在主文下卻寫2個月 上下不一 我該繳3ㄍ越還是兩ㄍ月ㄉ罰金???
謝謝
2006-04-23 10:35:20 · update #3
補充其他大大的說法~~~
判決書的意思就是看你要選擇繳款還是坐牢
一日300元(銀元)
1銀元等於新台幣3元
所以正確的是每天新台幣900元
如果不繳錢的話,就會直接坐牢
至於是否可以分期,應該是不行吧!
不過你可以去法院輔導科詢問一下
2006-04-23 10:32: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雖然繳了錢就不用坐牢
但還是會有前科
請注意
2006-04-23 08:53: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