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在前天因車禍去逝,經過:我爸在下班的時候和同事去喝酒,喝完後同事要載他去別地方(我爸的同事酒駕),在途中撞到了再等紅燈的貨車,我爸送到醫院時已無生命跡象,
問題一 肇事著有第三責任險,這個險是150萬,是陪給肇事著還是死著?而又該誰去申請?因為肇事著有要跟我拿我爸的死亡證明和除戶政明。我又該跟對方要求多少的補償呢?
問題二 我爸公司的老闆,有跟我要我爸的死亡證明和除戶證明各三份,他好像說要申請強制險?還是團保?或是有其他的險可以領?
請懂的人或有經驗的人幫忙一下,希望答案正確易懂。 感激不敬
2006-04-21 22:17:4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ㄚ中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想請問一下筆錄如能配合那強制險和勞保及壽險請款就方便ㄌ我爸沒有任何的壽險句話的意思,像我們申請勞健保時並未提供給勞保局筆錄資料,那如何叫筆錄能配合強制險?
另外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是每一位有車的人都有保的嗎?兩個險都是肇事者保的還是其中一個是公司保的?而去申請理賠的人是肇事者本人還是我們家屬提供資料給肇事者去申請或辦理?而領這筆錢時又是誰拿到?錢播下來是由肇事者領到這錢在轉給家屬?還是直接給家屬領?
2006-04-22 07:12:17 · update #1
還有我想知道我爸的勞保可以申請多少的補助(爸爸已在現在的公司工作五年以上)及團保跟健保有補助嗎?是否都由爸爸公司代辦申請?我們已將死亡證明書及除戶證明給公司會計小姐!
在請問,因為肇事者現在一直想合解,我想請問,合解時最好要有誰在場,除了我和我媽我妹(我家只剩這三個人)是否要有保險公司的在場,或者是要有第三見證者?或法律相關人士?另外,合解書是在我們拿到第三責任後在簽還是拿到對方合解金在簽?(我們家的家境並不是很好,所以想請問各位怎樣才會對我們較有保障?)
2006-04-22 07:12:26 · update #2
再補充一點,因我父親的工作是開大型車的,所以上面提到的強制險也因該是由我爸的公司保,因我爸公司的會計有跟我拿亡證明和除戶證明各三份說是要幫我們去處理(上面有提到)麻煩好心人士,不厭其煩幫忙解答上面2006-04-26的兩提問題謝謝。 感恩
2006-04-22 18:52:49 · update #3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140萬][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 (每日1000元)。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接可申請理賠。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希望這能幫助您~
2006-04-22 14:54: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我對車險理賠有點研究,若你有什麼不懂的,可以e-mail給我,我ㄧ定會盡全力回答你的。chieh112355@yahoo.com.tw
2006-04-24 06:03: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hieh 3 · 0⤊ 0⤋
Q1.1死著1.2最保險由你這出面,不會衍生出其他問題1.3一般由兒子出面,家族內自己協調出代表1.4此屬民事道義賠償,要抓對方能力,盡量囉
Q2一般公司是團保中意外死亡,其他是老闆願意貼ㄉ金額多少<勞保部分牽涉酒駕(警局有做正式筆錄與保險業者願意理賠有關)和下班後時間差及路線,抓模糊地帶(出差啦或出事地點是否為回家路線/此與勞保有關先決條件須筆錄壓下,地點不符時,看是否來ㄉ及在路線上馬上租一間來請款),或以其他理由來編
筆錄如能配合那強制險和勞保及壽險請款就方便ㄌ
2006-04-21 22:54: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qq 2 · 0⤊ 0⤋
強制險140萬+第三責任險150萬=290萬
強制險每一家都可以申請 但第三責任險就要跟投保ㄉ公司申請ㄌ
當然賠給死者的阿 看你父親還有投保其他保險嗎
勞保 團保 或個人社會保險
申請保險應檢具下列文件
1.保險單或謄本 2死亡證明或儲戶證明 3.保險金申請書
4.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再來他這有刑事責任
你可以再跟他要求另外ㄉ賠償
節哀順便 祝福你
2006-04-21 22:27: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