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陸人士,嫁給台灣男生,我們只在大陸登記註冊結婚,而且他在台灣的身分證字號的配偶欄上是我的名字,我們有一孩子。但我們沒有舉行過公開的結婚儀式,比如擺喜酒或是任何別的公開形式,請問我們的婚姻有效嗎?
2006-04-18 18:59:5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可我看到台灣的婚姻法似乎都需要有公開的儀式才有效喔﹗
2006-04-18 19:08:33 · update #1
婚姻生效是以行為地法律為主, 大陸婚姻制度是登記制度, 在您們結婚登記時民政廳已經宣佈您們的婚姻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保障, 當然是生效, 且在台灣也是有效的, 並不因為有無儀式而受影響大陸結婚證書經海基會文書驗證後文件可以在台灣使用, 且您先生已經幫您辦理台灣結婚登記, 您先生身分證已經登記並在戶籍謄本記載結婚, 就是最好的證明所以, 您的婚姻完全有效的
2006-04-22 20:49:45 補充:
若原本結婚登記是在台灣辦理, 當然要符合台灣的婚姻要件, 二人以上的公開儀式, 二人擔任證人並簽章, 由夫妻二人一起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與大陸結婚因為原本結婚登記是在大陸, 故符合大陸婚姻法規定即生效
2006-04-19 19:08: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有效阿~
身分證的配偶是你
就代表已經是公證了阿
不一定要請客了
沒有公證~
配偶欄是空白的
如果~只是在大陸登記
在台灣法律~就沒有婚姻存在
2006-04-18 22:50: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當然有效ㄚ 已經結婚了 身分證也有你的名字怎ㄇ沒效ㄋ
不一定要有請客之類的 男生可能有想法會說別花錢等等之類的
2006-04-18 19:02:2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咘寶寶τ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