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些文建基金會…等等,為什麼它們都是以基金會的名義成立,卻不以政府的某某部成立呢?希望各位大大能告訴我為什麼?
2006-04-17 05:03:3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John 2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大多數政府成立的基金會一個最基本的目定減少議會的監督與制衡好處是用民間的作法讓基金會運作靈活而且省錢但到頭來除了少數有良心沒搞頭的基金會可以維持一般正常運作(其實也沒有特別好)大多數政府基金會成為官員(主管的機關)小金庫或是黑錢中心大量濫用酬傭人士用基金會報私人帳甚至以基金會名購買不動產動產而由私人使用反正狗皮倒灶一堆尤其有的基金會年代久遠當初成立的主官人員早死光了連相關單位都已經不知道下屬還有這個基金會存在但是這筆基金還是在的就變成基金會董事長以及理事的私產完全不受任何機關政府監督有如天堂一般近年來最有名的是紡拓會當初經濟部則成國內紡織公會由政府補助大筆基金成立隨著紡織業凋零紡拓會功能不彰主管經濟部又換了好些人也沒人相信台灣紡織業會再度大發經濟部長官早沒人知道紡拓會跟經濟部的關係所以經濟低層老官員還知道紡拓會情況就與紡拓會理事中上下其手沒事就去跟紡拓會拿錢這在八十幾年時被爆出來當時台灣還蠻有錢的所以大家對這種幾十萬的的小貪腐也沒放在眼裡者媒體也沒注意最後不了了之國安基金也是一個例子只是到現在為止國安基金的內情完全被掩蓋連怎麼運作都沒人知道就很難看了
2006-04-17 10:34: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基金會、或是某某會.....等等。大致上大部份都是政治目的、或是為了A錢方便而成立。當然也有少數是真的在行善。
舉台北縣嘉義同鄉會為例、他們每次的集會幾乎都是為了選舉、登山健行淨山、捐血活動都是為了申清補助款、每年甚至超過百萬元以上。
真正幫助旅北的鄉親幾乎沒有、
其成員有些甚至是靠拉鄉親賭博為參加目的、已有嘉義鄉親因參加同鄉會因賭而自殺了、家產幾乎敗光者更有人在、其女會長甚至開了數家有女孩陪唱的茶室為業。
許登宮的敗選不是沒有原因的。
所以說會不可以亂參加、否則有時會後悔莫及。
2006-04-17 05:32: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因為有漏洞 法律是在需求之後型成 也讓不肖人貪污
2006-04-17 05:07: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毛毛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