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一八七五至一八九四年間清廷的治台政策及重要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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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6 07:12:5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T 1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1874清朝對台灣的經營態度是消極的管理,經牡丹社事件後清朝對台灣的經營態度轉為積極。牡丹社事件:因在1871年時台灣的原住民殺害船難漂流之琉球居民,引起日本在1874年5月派兵攻打台灣,清廷聞訊後派遣時任福建船政大臣的沈葆楨,緊急前往台灣籌辦防務。不久之後,清廷獲知日軍已登陸台灣,且與原住民發生激戰,因此改授沈葆楨為「欽差辦理台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當年日本政府與清朝締結《北京專約》,清承認日本的行動為保民之舉,賠款50萬兩。 沈葆楨奉派至台灣後,清朝對台灣的經營態度由消極轉為積極。 1875年:清廷取消內地人民渡台耕墾禁令,台灣正式全面開放。除原有的台灣府以外,另置台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廳;另於恆春半島設置恆春縣,東部設卑南廳,南投地區設埔里社廳。 1875年在沈葆楨的奏請和監督下,總兵吳光亮於當年11月完成橫貫台灣東西部的八通關古道。 1877年:架設台南至旗後電線。 1882年:馬偕創設牛津學堂。 1884年:中法戰爭,法軍砲轟基隆,登陸淡水。台北城的城牆及五座城門興建完成,為清代台灣興建的最後一座城垣。 1885年:因中法戰爭的刺激,台灣從福建省獨立出來成為台灣省,劉銘傳就任第一代台灣巡撫。他在六年任期內,使台灣成為全中國最進步的一省。《台灣府城教會報》創刊。 1886年:劉銘傳著手清賦事業,創設保甲制度。 1887年:設鐵路總局於臺北城,開辦台灣鐵路,為中國第一條官辦客運鐵路。 1888年:開辦台灣郵政;並在台北設置水力發電廠,為台灣電力之創始。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日軍在日、清議和期間,佔領澎湖群島。 邵友濂奏請移設台灣首府由台南移至台北。 1895年:4月17日中日締結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參考資料:維基百科 | 台灣歷史 | 年表
2006-04-18 18:13: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清仔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