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什麼是社會福利?什麼又是社會救助?兩者之間的差異在哪裡呢?
解答要詳細點喔!明確指出兩者的不同,以及怎麼判斷。
2006-04-16 08:15: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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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 12:21: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何謂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的起源,最早可以推溯至十四世紀英國的「濟貧法」。主要是建構一個社會安全網絡,讓社會中每一個人都能得到基本的保障。至於何謂「基本保障」?則依每個國家的歷史、文化及政治背景而有歧異,迄今並無定論。例如我國目前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老人福利的善加規劃是當務之急;為因應工業化都市中,小家庭及職業婦女增多的趨勢,因此幼兒的托育及教育福利也競相出爐。
★社福的五大業務
目前我國的社會福利業務可分為社會保險、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國民就業以及醫療保健五大項。
其中,三大社會保險──保障就醫、就業及老年經濟安全的全民健保、失業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是現代福利社會最重要的支柱。
我國全民健保開辦於民國八十四年,而為了因應逐漸浮現的中高齡結構性失業問題,行政院也於今年一月一日開辦失業保險,目前約有四百多萬名勞工被納入。
至於最具爭議的國民年金保險,政府日前已宣示將於民國八十九年底開辦。雖然各界擔憂國民年金會造成財政無底洞,然而趁目前高齡化人口比例還不算高、經濟成長力道仍強時,國民年金越早上路,未來的負擔越輕,同時公、勞、農保等各職域保險可以趁機整合進來,全省各縣市的敬老福利津貼亂象,也可望獲得改善。
「社會保險」的首要原則是「財務自主、盈虧自負」,然而政府仍須分攤一定比例的費用,例如下年度中央總預算中,光是勞委會為全國勞工負擔的勞保及健保費用,就高達七百多億元;再加上費率偏低而造成的鉅額虧損,又需由政府挹注,以致於社會保險支出成為社福項目的最大宗,獨佔社福預算的一半以上。因此如何擺脫政治干擾,制訂合理費率並降低政府的分攤比例,將是社會保險成敗的關鍵所繫。
「福利服務」是我國社福的第二大業務,服務對象及於兒童、少年、婦女、老人及殘障人士等,內容更是包羅萬象。不管是老人安養及養護機構的設置管理、不幸少女的緊急庇護,以及種種中低收入津貼等,都納在這個範圍內。
「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有時極易混淆。目前我國的社會救助主要是指低收入戶的生活扶助、天然災害或突發重大事故的受害者救濟等。社會救助、國民就業及醫療保健三項業務,合計不到社福總預算的百分之十二。
★我國社會福利夠不夠?
在剛通過立法院審查的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共計十八個月)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社會福利」項下編有三千六百九十餘億元,高佔歲出總額的百分之十六‧四,超越教科文(百分之十六‧一)、國防(百分之十五‧八)及經濟發展支出(百分之十五‧七)等項目,首次躍居中央政府歲出的第一大項。如果加上在民國八十二年前一直合併在社福項目中、後來才「分家」的「退休撫卹支出」,兩者合計,將高達中央政府總預算的百分之二十五,比例之高,令人咋舌!
不過,和先進國家相比,我國政府對社會福利的投入只能排名中等。以一九九八年來說,我國社福預算(含醫療保健及退休撫卹)約佔國內生產毛額(GNP)的百分之五‧八,比起美國的百分之十二(九五年)、英國的百分之二十二‧五(九三年)遠遠不及;如果再考量這些國家能夠動員的民間非營利組織資源,雙方的差距就更大了。但是,比起鄰近新加坡的百分之二、韓國的百分之二‧六(九五年),台灣則又已領先一大步。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調查指出,民國92年上半年雖受美伊戰爭及SARS疫情影響,經濟成長減緩;下半年起全球經濟景氣復甦加速,國內經濟成長,家庭平均收入較民國91年微幅增加0.1%;臺灣地區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由民國69年的23萬餘元增加至民國91年的87萬餘元,民國92年再增加為88萬餘元,其高低所得差距即從4.17倍上升至民國91年6.16倍,民國92年再下降至6.07倍。
政府為縮小貧富差距,促進所得分配合理化,已從經濟成長、促進就業、加強社會福利等措施,顯著的降低家庭高低所得差距;從民國90年的6.39倍降至民國91年的6.16倍,再降至民國92年的6.07倍。此外各級政府發放之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老農福利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災害急難救助,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包括全民健保、勞保、農保等)保費支出補助,計縮減所得差距倍數1.12倍,顯示政府持續推動社會福利措施,有助低收入家庭所得提升,減緩所得差距擴大趨勢。與世界主要國家比較,我國所得差距高於加拿大、德國、瑞典、芬蘭及日本,低於巴西、哥倫比亞、新加坡、香港、美國及中國大陸城鎮地區,顯示我國仍屬所得分配較為平均國家之一。
為使貧病、孤苦無依或生活陷入急困者獲得妥適之照顧並減緩所得差距擴大,我國社會救助,向秉持「主動關懷,尊重需求,協助自立」原則,辦理各項社會救助措施,以保障國民基本生活水準。據民國93年統計資料顯示,我國低收入戶計有82,783戶(約佔全國總戶數1.15%),人數為204,216人(約佔全國總人口數0.90%);相較上(92)年底,低收入戶戶數76,406戶,人數187,875人,戶數增加8.35%,戶內人口增加8.70%。
社會救助:
社會救助之目的,在於照顧低收入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協助其自立,秉持「主動關懷,尊重需求,協助自立」原則辦理,以期確實保障弱勢民眾基本生活水準,並定期檢討社會救助規定,加強與失業給付及福利服務體系間的結合,確保需要的人口得到適切的救助,維持其基本生存水準,以進一步積極協助其脫貧。
2006-04-16 08:32: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劉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