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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一月底騎車被對方開後車門撞到,造成左手掌兩根骨頭斷裂!沒有全斷,去醫院檢查後只有包石膏修養6周拆石膏然後醫生建議修養8周,今天4月份第2次談和解,上次第一次談和解對方保險員只肯賠5萬左右而已,我覺的太少所以沒答應!!今天第2次談我們是去調解會講的!一開始對方保險員也堅持5萬不肯讓步!而我最少要求10萬!到最後對方只肯加1萬而已!我也跟他講要不然晣折中,7.8萬好了!對方也不肯!一直堅持6萬最後底限!說什ㄇ很難向公司報告之類的!不肯讓步!到最後就講不成了!他們還說我不能要求精神賠償是真的嗎?說我並不是很嚴重之類的!都過快3個月了!請各位懂的人教我該怎ㄇ做??當時有請警察來!
造事原因是對方!而我一個月薪水大慨快3萬!所以我覺得賠太少了!
請問各位6萬合理嗎?我該怎麼要求多一點!我真的不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2006-04-14 18:04:4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Larry小貝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6萬元真的是太少了 以你所敘述的車禍狀況 對方應該要負全部的肇事責任
而我方的傷勢情形為 [左手掌兩根骨頭斷裂!沒有全斷,去醫院檢查後只有包石膏修養6周拆石膏然後醫生建議修養8周]
我方的薪資為1個月30000元
且對方有保險員出面 也就是說對方除了強制險之外還有投保第三責任險

2.目前我方大概可以計算出的求償金額如下
強制險部分
1.醫藥費及後續醫藥費約為 5000元
2.往來醫院門診交通費 一趟200元*16趟= 3200元
3.看護費用 理賠員大概可以報4天 1000*4= 4000元
合計 12200元

第三責任險部分
1.車損預估 2000元
2.工作損失 30000*1.5月=45000元
3.精神賠償大約 50000元
合計 97000元
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12200+97000= 109200元
就算打個7折 也還有近 8萬元

3.建議可以先對肇事者提起 刑事過失害的告訴 以刑事逼民事賠償 再把我計算的表拿給對方產險理賠員看 若對方還是不願意理賠 再傳mail告訴我吧

4.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義工

2006-04-16 11:28: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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