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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 問 大家台灣的濫法律幾個問題..

如下的範例
想請問 大家覺得如何
還有是否有人 也真的遇過如此荒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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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 ,時速一百, 此時內側護欄內, 忽然跳出一名男
子,你雖然緊急煞車, 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 也查不出該名男
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 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
於前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 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 撞擊該名路人
, 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事故現場, 距離人行穿越道50公尺, 請問法官會判你對
多少?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你百分之百確定
你是綠燈,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不顧行人號誌, 而強行從
斑馬線上通過, 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 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
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 錯多少?


相信你一定聽過
情 .理.法
法只是最後的保障
台灣是非常講究 \"人權\"的民主國家
沒有任何事情會比死了一個人還嚴重
法你說的過去
不好意思
現在要先跟你算情和理
簡單說
就是\"死者為大\" \" 道義責任\"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 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
故本例駕駛對50% 錯 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
故本例駕駛對50% 錯 50% 賠一半

第三例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
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
皆須減速慢行
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
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本案之駕駛
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因為未減速慢行
而造成人員死傷
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
明顯有重大缺失
需負起本案所有的賠償
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以上三案例
若無法和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
將依肇事致人於死
吊銷駕駛執照

寫到這
顯然和你預期的有出入
除非
只要你 \" 有關係\"~一切都沒關係!
只要你\"沒關係\"~ 一切都有關係!

你突然明白台灣的行人為什麼可以這麼*的過馬路了吧
慢慢走
三五成群邊走邊嬉鬧
邊走邊講電話
明明你綠燈 他瞪你一眼還是慢慢走
從馬路的分隔島跳出來,把快車道的你嚇出冷汗
管他天橋 地下道 直線是最短的距離

我以前想不懂
怎麼有砂石車會倒車再把人壓死
現在我全懂了
我們設身處地想一下
假如你是案三的駕駛
你開的是砂石車
第一下下去沒死 成植物人
對方剛好是家中支柱
那真的賠起來是巨額

倒車 給他死
工會幫我出兩百萬
保險再來賠
我再貼幾百萬結案
人命是可以買賣的!!

我有我的家庭
我的人生
你白目
我只好倒車 .......

簡單來說
你想發財最快的方法
投保巨額的意外險
站在斑馬線上
等公車轉彎
摔倒頭往公車後輪去
你贏定了
沒有一家敢不賠
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
*****************
附帶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歐美
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提出車輛損毀的求償
因為很簡單
你犯法在先
而導致我造成你的傷亡
我何錯之有
且你必須對你的錯誤行為負責

2006-04-14 08:29:0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月行人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5 個解答

呵呵,月行人大大您好,在下面意見欄發表的那位"食古不化"可是大師級的呢,他的意思很明確地說出那些只是"謠言",這封信的內容很離譜哦~~~
法律上有所謂的信賴原則(如果沒記錯的話),意思是說:因為我信賴您會守法,所以我也守法地開車、守法地過紅綠燈。
如果台灣的車禍判決都是像網路流傳的那樣,那大家以後都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自由奔跑啦~~~哈哈~

2006-04-17 21:55:47 補充:
順道一提,車禍的判決不是用一個模式就能套用到所有的案件。車禍是個案的問題,因為狀況有很多種,所以應是個別探討,而不是像網路謠言寫的這麼簡單。

2006-04-15 11:23: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林采郁 2 · 0 0

您好,在下面意見欄發表的那位"食古不化"可是大師級的呢,他的意思很明確地說出那些只是"謠言",這封信的內容很離譜哦~~~
法律上有所謂的信賴原則(如果沒記錯的話),意思是說:因為我信賴您會守法,所以我也守法地開車、守法地過紅綠燈。
如果台灣的車禍判決都是像網路流傳的那樣,那大家以後都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自由奔跑啦~~~哈哈~

順道一提,車禍的判決不是用一個模式就能套用到所有的案件。車禍是個案的問題,因為狀況有很多種,所以應是個別探討,而不是像網路謠言寫的這麼簡單。

2017-02-06 07:50: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1 0

我指的是 我收到同學分享的
一封 網路流傳的言論
還不確定是 網路流傳的謠言
所以想來這邊確認....
但我個人認為...
台灣的法律也似乎如此...
====================
反過來思考另一個問題
如過現在真有如此事件.....
未來如果法令修正或者僅僅
判決修正
請問 被誤判的人是否有可以
申請"國賠"
這樣合理嗎....#@$$#%$#%

2006-04-14 16:06:4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月行人 1 · 0 0

說的對...台灣的法官在審理類似案例.都是自由心證死者為大的心理.故不論死者是否犯錯在先.都會給予判刑.(朋友有過真實案例.判10ㄍ月緩刑2年).當然.民事和解的部份也影響刑事判決的結果.畢竟這是台灣司法多年來的弊病.一人掌控生死.含冤求助無門!!讓台灣司法加油吧!!

2006-04-14 10:36:4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泰泰 2 · 0 0

你既然知道這是網路流言,為什麼你相信它呢?

2006-04-14 09:01:1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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