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有個疑問想請教大家.小弟的母親近期因車禍身亡.兇手肇事逃逸.經過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三天後抓到兇手.我透過朋友詢問查證得知.兇手當時有喝酒.但是第三天警方才抓到兇手.兇手身上已經撤不到酒精濃度.我看報紙報導說:兇手作筆錄時說他沒喝酒.而且不知撞到人才未停車查看.當時的時速只有60~70,兇手有毒品前科.我看到他做這種筆錄.真的是沒良心到極點有夠可惡?現場經過警方測量母親行駛機車道非常靠右幾乎快接近路旁的路樹了(因為是台一線所以兩旁有路樹).母親一切行駛方向都是對的?肇事者因超路肩導致母親當場身亡手腳肢解.現場找了好久才找到手腳.這樣的撞擊力道有可能60~70嗎?檢察官又不是白痴?還有一個疑問請大家幫忙.現在兇手的車子有保第三責任險加重到四百萬.但是兇手的明台保險公司不願意出險.原因是因為兇手肇事後逃逸.所以產險公司認定肇事逃逸不理賠.只願意陪基本的強制險一百五十萬.現在的我好無助.好難過.懇請大家給我意見幫幫我好嗎?
2006-04-11 15:29:35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蝸牛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可以寫刑事告訴狀
然後去檢察署遞狀
內容就寫撞到你媽的那個人
犯有刑法第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及
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及
刑法第294條遺棄致死罪及
刑法第271條殺人罪或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
然後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跟對方求償!
當然這個刑事告訴狀及附帶民事訴訟聲請狀你一定不會寫,
你可以去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請他們幫你寫,不用錢的!
或者去找律師幫你寫狀紙,但是律師寫狀要錢的!
茲列相關法條如下:
刑法第 185- 3 條 (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185- 4 條 (肇事遺棄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刑法第 294 條 (違背義務之遺棄罪)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 271 條 (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 276 條 (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2006-04-11 18:04: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伊尹 4 · 0⤊ 0⤋
請問您的事情有解決了ㄇ?我們公司是專門幫助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保險公司),處理各項保險賠償和車禍糾紛調解是我們最專業的服務項目,如果申請當中有被刁難或求償被拒,都歡迎您來電至公司免費洽詢2949-8588王沼詠小姐
2006-04-18 20:01: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以最簡單的回覆
保險公司只賠強制險不賠第三責任險~~(都該賠)
既然對造有保第三責任險
汽車第三責任險的意義
簡單解釋:
發生事故對第三人負賠償責任
買第三責任險保險費,是買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對第三人之生命財產負責給付之保險金額
論肇責;對方之駕駛行為(路肩超車)明顯不當,致人於死
保險公司就是該賠償,沒得理由
再則;酒駕或刑案那是保險公司與對方要保人之事
代位求償是要保人與保險人(公司)的事
保險人依法必須以保險金額最高額度(第三責任險)對令堂理賠
2006-04-15 18:04: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張夕 5 · 0⤊ 0⤋
1.你的問題主要是針對保險理賠的疑義
這次的車禍事故總共牽扯到兩個部分的保險,第一部分為強制險的150萬,第二部分為第三責任險,但是文中所述之"兇手的車子有保第三責任險加重到四百萬",故請先行釐清是150萬+250萬合計400萬;還是150萬另外再加400萬的第三責任險,合計550萬。
2.強制險的部分150萬,應無任何理賠上的問題。但是有關第三責任險的部分,"明台保險公司不願意出險.原因是因為兇手肇事後逃逸.所以產險公司認定肇事逃逸不理賠",這是一個天大的謊言,煩請明台保險公司提供其第三責任險不保事項表及保單基本條款,本人跟你保證絕無肇事逃逸不理賠之規定,請不要被騙。
但是請注意,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不可以不理賠,可是如果我方一直認定對方於車禍發生時有喝酒的事,保險公司可以以對方有酒後駕車之事實且未投保酗酒險予以拒絕賠償,故請不要再追究對方是否有喝酒之事實,以免對我方造成不利。
3.有關刑事部分,建議可參考一樓小流氓之回答,他回答的非常詳細。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副版主 關心您!!
2006-04-14 13:43:3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洪七公 7 · 0⤊ 0⤋
1.我方肯定能獲得理賠。
2.保險公司所稱肇事逃逸不理賠指的是對方車輛本身車體險的部份。
3.第三責任險如有加保酗酒險則酒濃度0.55以下由保險公司理賠肇事責任,酒濃度超過0.55則保險公司先理賠後,再向肇事者求償。
4.第三責任險如未加保酗酒險則酒濃度超過0.25,保險公不理賠。
5.保單條款不保事項中有一條駕駛被保險車輛從事犯罪或教唆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所致者。並非廣義的肇事後逃逸。
6.結論:我們不知對方是否有保酗酒險,追究對方有否酒後駕車,不見得對我方有利。
7.結論:我們只針對對方肇事後逃逸及其肇事責任,一定能獲得理賠。至於理賠金額會因受害者身份、經濟能力、社會地位等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參考自由時報95.3.29及95.3.30兩篇車禍官司之判決。
2006-04-11 23:27:11 補充:
處理程序1.申請鄉鎮市公所調。檢附警方車禍記錄聯申請。2.調解不成,則向縣市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肇事責任鑑定。(3000元、檢附警方車禍記錄聯即可),車禍事故圖警方會自行函送。註:如未鑑定先行訴訟會增加公文往返的時間3.再次調解或直接訴訟。
2006-04-16 21:07:28 補充:
1.針對對方肇事後逃逸及其肇事責任打官司,我方一定會贏,保險公司也一定要理賠。人命無價,因此調解或訴訟最後都要要求強勢+第三責任險以上的金額。這是談判的最基本籌碼。2.不要針對酒駕與否提出訴求。就算肇事者,因此,被判加重刑期,如果該車未加保酗酒險,我方可能贏了官司,卻拿不到強制險以外的錢。3.可用肇事者居住的住址到地政事務所,查建築物的建號,再以建號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如果肇事者,名下有財產,也就不用擔心肇事沒財力理賠的問題。4.調解和解獲理賠的速度很快,打官司則曠日廢時。但,打官司卻有以刑責逼迫對方和解的效果。
2006-04-11 18:52:2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高教官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