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大陸新娘辦依新居留的流程及要準備哪些文件?
2006-04-10 14:45:1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婷婷 1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依親居留的辦理條件:結婚滿二年或有婚生子女入戶籍辦理流程1. 請大陸家人辦理無刑事處分公證書並寄一份副本回台, 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2. 大陸配偶於台灣指定醫院做健康檢查(乙種)取得核准的檢查報告3. 台灣配偶向戶籍地派出所或分局辦理保證書準備以下資料送件境管局(團聚證效期在一個月以上)1. 居留申請書(黏貼照片與身分證影本)2. 無刑事處分公證書(經海基會文書驗證)3. 健康檢查4. 保證書5. 台灣配偶的全戶戶籍謄本6. 大陸配偶的團聚證正本7. 流動人口登記聯單8. 大陸配偶大陸通行證正本(機場保管者保管憑條)9. 委託辦理者委託書(先生簽章)10. 若以子女出生入戶籍者戶籍謄本需記載子女登入戶籍, 若屬於婚前懷孕(結婚到出生不足304天)需另提供婚前未婚公證書(經文書驗證)就近送件境管局後約3-5星期會核發依親居留證
2006-04-10 17:42: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謝謝你的解答,辦這東西麻煩嗎?辦了有什麼好處嗎?
2006-04-11 10:20: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婷婷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