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與大陸女子在大陸有辦了登記,但是由於女方一直要錢,後來我們沒有在台辦登記(我們不是惡意的,在大陸辦完後,要幫他辦過來,她卻一直要錢才要過來)所以我們無法負擔。而中間過程她也一直向我弟要錢(並揚言要告他)
我們想要與她離婚,結束這個錯誤?請好心的大大救救我們吧!
謝謝你們的好心.
2006-04-09 08:52: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婚後因為一些問題, 想離婚的也是有的, 既然雙方都想離婚, 就讓他去告, 大陸法院會寄來起訴書與通知函, 並告知是否要答辯(可以書面答辯), 重點是看一下起訴內容的要求內容, 是單純的離婚還是有附帶賠償條件若您們也想與對方離婚, 若結婚不久, 且有他要求金錢的錄音, 可以向台灣法院提起離婚告訴, 甚至在他告訴前就提出, 爭取用認識不清其他重大事項, 雙方婚姻不能維持為由, 現在您們剩下的路就是讓他在大陸告或您們在台灣告, 目的都是訴請離婚判決, 在台灣告好處是, 您們主動且文件在自己手中, 台灣婚姻可以恢復單身, 不需向大陸法院要求判決證明書等文件故建議您們在台灣法院訴請離婚判決, 請洽詢法院義務律師
2006-04-12 09:42: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對方為什麼會一直要錢呢?怕來了後無依無靠 人家一不高興就趕出去.要錢存在老家要各保障.誰叫這幾年台灣新聞暴露出這麼多外籍大陸新娘的問題呢?讓人會怕也是正常 這樣總比來了在上新聞的好
2006-04-14 13:03:32 補充:
如果好好商量大家都坦承相見 男生也把自己在台灣的生活情況老老實實說清楚 大概也不會走到這步 既然已經這樣就帶著要錢證據去大陸的你們辦結婚的地方看承辦員怎麼說 也可以找台辦協調
2006-04-14 08:59: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B l 7 · 0⤊ 0⤋
你弟弟如果不急著再婚?那就跟她一直耗下去!
對方的目的就是要錢啊!到時她若再開口要錢,一定要錄音存証,也許將來在法庭可以派上用場!
千萬不要用錢去解決!
還有她要告!怎告?她又不能來台灣!
在中國告?那就讓她去花大錢告吧!
一定記得要錄音存証!
2006-04-09 22:17: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鐵頭砰砰叫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