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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非法律系畢業 工作有一段時間 想考律師 請問有哪些條件 自修可以考嗎 或有推薦的補習班

2006-04-07 18:36:1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美美 1 in 教育與參考 考試

1 個解答

一、報考律師的積極資格: (一)法律相關學系: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政治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二)非法律系者: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明文件者。(三)任法院書記官四年: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後,任法院書記官擔任審判紀錄、財務、民事執行職務,或檢察署書記官擔任偵查紀錄或行政執行署、處擔任行政執行職務四年以上,有證明文件者。(四)高等檢定考試法務相當類科及格者。(法律的高等檢定考已經停考了) 二、所以你有三種方式可以取得資格:(一)去唸學士後法律學系,再取得一個法律學位。(二)找看看有一些大學有開「法律選修班」,去修滿七科二十學分以上,其中必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三)去考書記官,然後當個四年,就取得資格(但這個方式行不通,太浪費時間)。 三、要取得考試資格並不難,難的是如何在6000~7000人當中擠到前400名,而且這個過程相當的艱辛,所要唸的內容相當龐大,考上了也只是個菜鳥,如果非系出名門,菜鳥要找工作也會四處碰壁,考慮清楚。 四、考試科目包括: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強制執行法、國際私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憲法、國文。 五、自修?自修是絕對必要的!如果不自修,天天坐在補習班,也不會有成果。但是在自修之前,如果沒有透過法律系教授引導入門,恐怕會如同瞎子摸象。 給你做參考

2006-04-08 09:14:04 補充:
補充可以去唸法碩乙組.或科技法律研究所.取得碩士學位.也能報考.

2006-04-08 21:40:39 補充:
我幫你找到一個過期的資料.

http://training.dpd.ntu.edu.tw/laws07reg.htm

國立台灣大學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推廣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法律學分班第七期...

(唸法律要訓練自己搜索資料的能力.善用網路去找)

2006-04-08 22:06:31 補充:
找各大學的教育推廣部應該有.要注意報名日期.

2006-04-08 05:10: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ばか★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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