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太太問我:我明年就跟老林結婚滿8年,也會拿到身分證。我是要老林先把分配到的國宅過到我的名下,要不然,老林還有子女,等老林死了,我拿不到甚麼...如果老林不肯,我就在拿到身分證後自己去工作,不照顧老林了!現在老林半年領20多萬都拿10萬給我存,等我拿到身分證,我就不只賺那個十萬了!老林85歲,有一兒一女,大陸新娘51歲,沒有跟老林生育,不過在大陸有子女。請問,大陸新娘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可自由買賣房地產,或接受贈與麼?軍眷國宅有5年後才能移轉的規定(老林的國宅89年就居住,取得所有已超過5年)。
2006-04-07 14:58:5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保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回答問題中有大陸新娘就算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買賣贈與不動產還須經過主管機關同意,真的有這規定麼?
林太太認為拿到身分證後,他就完全與本地人相同了!我很努力找網頁都找不到類似案例~唉!
2006-04-08 15:44:48 · update #1
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後, 權利與一般台灣人一樣, 可以自由買賣房屋, 登記房屋所有權, 接受贈予這是無庸置疑的既然是台灣人沒有再分他是大陸籍或台灣籍的這位大陸配偶若老林過世後, 他可以與老林子女一起繼承老林的財產, 若離婚當然就不能繼承, 若於取得台灣身分證前離婚, 這位大陸配偶就必須於10日內返回大陸, 否則就是逾期居留林太太大陸子女無繼承老林財產的權利若有不明白歡迎發問
2006-04-08 20:52: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1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規定
林太太非經主管機關(行政院)同意,不得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得取得。另外,林、漁、鹽、礦、水源、狩獵、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是不得取得的。
2如果拿到身分證不照顧老林,則可以提出惡意遺棄,請求離婚,
3若沒離婚狀態下老林往生,林太太可參予遺產分配,若離婚則無法參予。
4就算大陸新娘取得身分證還是需要主管機關同意,才能買賣與贈與,繼承不需要主管機關同意
2006-04-07 18:20: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