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還沒受訓,只是到分發單位報到而已
有礙於交通上的問題,山路坍幫難行,自己目前又沒汽車駕照
前天機車才剛犁田。。。。唉
偏偏我是基層考試要綁三年
除了在參加一次考試可以離開外
是否還有其他管道可以改分發呢?
謝謝!
2006-04-06 05:11:06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li 1 in 教育與參考 ➔ 考試
謝謝大家的回答!我想我還是不要來這問好了~~謝謝
2006-04-09 09:59:32 · update #1
你已經報到囉....
那有一點難度...
如果你是技術類組還有救..
如果是行政類組...沒救囉喔
你目前的路只有2個
1.在考一次..高考或普考....
2.如果你是技術類組...你有專技高考及格+工作滿2年
你可以立刻轉任成技術人員...
馬上就可以調走囉...這是最快的
但此條例不適用於行政人員..
所以希望你是技術類組的
還可以用借調啦...
但不太可能..因為目前各級機關都很窮
要你現在的單位附你薪水
但你卻是在別單位服務....根本是不可能的
除非你2個單位都吃的很開..
或背景很強..只關說能力強
才有可能啊
因為你已經報到....
所以很多事都成定局囉
如果未報到都還有轉圜的空間..
但你現在要留職停薪或是調任或是商調...都很難啦
留職停薪....復職須回原單位
調任...採借調...原單位要付你3年4個月的薪資..卻是做別人的事..難度高
商調...因為到任期滿3年4個月..所以無法調...不可行
所以我跟你建議的方法應該是唯一的2個方法囉吧
以上資料給你參考一下
2006-04-06 11:25: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豬的北極熊 5 · 0⤊ 0⤋
稍微更正一下吧.
法條是 3+3 ,同一機關要呆滿三年,然後才可以"申請"商調到同分發區內的其他機關.
也就是要說就是要在同一分發區內呆上六年,但前三年要呆在分發的機關,後三年你找得到分發區內其他機關收,然後原分發機關肯放,就ok 啦.
然後最重要一點就是
"你的長官肯放人啦"!!!!!!
2006-10-11 20:21: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陳 7 · 0⤊ 0⤋
我知道@@認識這條文的不用當『知識字典』,也知道自己受限什麼,我又不是第一次吃公家飯!謝謝你喔
2006-04-09 13:58:40 補充:
我只是想請教是否有人有相同經驗的人,而不是不會運用資源!你那麼行喔~~真不好意思把你看扁了!謝謝你很多高明的意見喔!
2006-04-08 15:00:2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li 1 · 0⤊ 0⤋
不只綁三年。是六年。你難道沒讀過『特種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 九 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取得同職組各職系之任用資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2006-04-09 10:40:03 補充:
是哦!那我就更confuse了!那我們討論討論。不好意思!先聲明我無意冒犯
各公務員法(應了解吧!)和你身為一公務人員自身相關權益的法規規定(何方法何管道改分發、離開原單位)都不清楚?(你是身在官方卻不知運用自己官方(政院人行局)資源去了解資訊)那可枉為了?
2006-04-09 18:47:02 補充:
如果我那麼行(我不會只是打意見)而且我也沒那個神經"我是否被看扁"。只是我在這方面也蠻有興趣研究的,你的情況個案對我也是個想了解的知識。所以不管怎麼樣,請見諒!但且也告訴我你所得的資訊(關於你這種情形,是否只有再參加一次考試而已?或...?)
感謝
2006-04-08 11:27:0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
1.您到分發單位報到日就已經開始起算實務訓練日期了
2.基層特考因為受特考特用限制,所以若您想短時間離開分發機關,就得在參加考試,建議您可以參加同類科的基三或是高普考
3.沒有其他管道可以改分發,除非當初您符合保留受訓資格而保留,並利用保留期間再考到別的機關
2006-04-06 07:06:5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水色魔羯 6 · 0⤊ 0⤋
就如同你說的
基層考試要綁三年
所以沒辦法
除非你重考
規定就是規定喔
當初報名時已說明的很清楚囉
2006-04-06 06:41:1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大頭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