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媽是越南新娘,上個月她竟然瞞著我們家人偷偷帶2個小孩回越南,(因為上次有一次也是這樣所以我們把她的護照收起來,結果她竟然很聰明偷拿我們的戶口名簿自己去辦護照遺失,又重新辦了一本新的連2位小孩子也順便辦)就這樣她回越南了,現在她回來了可是小孩子竟然沒帶回來,她說她幫她們小孩子多延三個月,(其中有一個小孩已經6歲他根本不會說越南話我們心疼他去那沒人跟他溝通)這個狠心的母親竟然就把小孩留在那自己跑回來,現在住外面跟她姐姐住,她還說要用小孩來換她的身份證(她還沒拿到身份證),我舅舅想跟她離婚,請問這個情形可以強制離婚嗎(因為之前說好要離可是她突然又不離)或者有哪條法律可以告她嗎,例如偷戶口名簿(有物證證明她確實有偷)該去哪個管道辦理這個離婚手續呢?
2006-04-06 12:00:5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IC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若要判決建議以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如未經告知將小孩帶回越南, 影響您親權的行使, 雙方無法維持婚姻, 另外向法院要求監護權, 不過, 監護權並不影響親子關係, 他還是小孩的媽媽, 以小孩已經六歲, 一般越南新娘很多都已經取得台灣身分證, 應該是發生了一些事情, 耽擱到了, 您們是要小孩的監護權, 不過也不要讓小孩與媽媽完全不往來, 到時候這位媽媽要是負債, 小孩不知情下, 可能會背負債務, 還是, 讓這位越南的舅媽取得身分證, 再協議離婚, 這樣也許會是比較圓滿的1. 履行同居義務他可以隨時可以回家, 反而您不想讓他回家2. 他拿戶口名簿不能謂之偷竊, 因為您將他的護照收扣, 造成他不能取得他的護照, 反而有限制對方自由的問題, 是站不住腳的
2006-04-07 21:31:56 補充:
監護權是讓小孩在未成年前, 由父母親一方或雙方行使親權, 與父母生活一起與照料, 小孩成年可以自行行使權力時, 監護權就不是重點,
2006-04-06 18:03: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