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子放在路邊被警察追緝逃犯的流彈擊中,如何申請國賠,如果那位大大知道如何處理請告知 謝謝
2006-04-03 08:48:4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傑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根據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損害賠償之請求,應以書面載明左列各款事項,由請求權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提出於賠償義務機關。一、請求權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請求權人為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及代表人之姓名、性別、住所或居所。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三、請求賠償之事實、理由及證據。四、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內容。五、賠償義務機關。六、年、月、日。損害賠償之請求,不合前項所定程式者,賠償義務機關應即通知請求權人或其代理人於相當期間內補正。
2006-04-03 17:43:18 補充:
請直接向當地縣市政府之法務室提出申請!
2006-04-03 17:43:46 補充:
請直接向當地縣市政府之法務室提出申請!
2006-04-03 09:13: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evin BER 7 · 0⤊ 0⤋
那要到哪裡申請國賠
2006-04-03 10:59: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傑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