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華岡藝校ㄉ*術科是看哪ㄉ分數阿?最後一次ㄉ藝能科考試ㄇ?
2006-04-01 16:07:1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教育與參考 ➔ 考試
臺北市私立華岡藝術學校95學年度1年級新生入學獨立招生簡章
※經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95年3月6日 北市教職字第09531327500號函核備※
壹、招考科別、名額及考試內容:
科別名額考試項目
國樂科7名一、學科:佔總成績20%
採計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國文、英文成績
二、術科:佔總成績80% (已考術科聯合測驗者,檢附術科考試成績單可免考術科)
1.視唱10%
2.聽寫10%
3.主修80%(中國樂器、聲樂、鋼琴任選其一)
註:1.國樂科主修項目請準備自選曲一首。
2.各項考試樂器除鋼琴、木琴、小鼓之外,其餘皆由考生自備。
3.本科接受跨考。
科別名額考試項目
西樂科15名一、學科:佔總成績20%
採計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國文、英文成績
二、術科:佔總成績80% (已考術科聯合測驗者,檢附術科考試成績單可免考術科)
1.視唱10%
2.聽寫10%
3.副修20%
4.主修60%
註:1.西樂科主副修項目分鋼琴、聲樂、弦樂(包括古典吉他,不含豎琴)、管樂(含直笛)、敲擊樂、電子琴、理論作曲七組,除理論作曲組外其餘皆由學生各準備自選曲一首。理論作曲考和聲學與即興作曲,當日並附已完成之重要作品至少一首。敲擊組任選木琴選曲一段或小鼓自選曲一首,且當日需自備3份樂譜,供評審老師參考。(報考管樂、弦樂、鋼琴組者,現場加抽考三升三降以內之大小關係調一組上下行音階、琶音,不反覆)。
2.報考西樂科請在報名表報考科別旁註明主副修樂器名稱。(主、副修樂器其中必有一項是鋼琴)
3.各項考試樂器除鋼琴、木琴、小鼓、電子琴之外,其餘皆由考生自備。
科別名額考試項目
舞蹈科15名一、學科:佔總成績20%
採計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國文、英文成績
二、術科:佔總成績80% (已考術科聯合測驗者,檢附術科考試成績單可免考術科)
1.芭蕾舞30%
2.現代舞30%
3.中國舞40%
註:1.舞蹈科考試請著緊身衣、軟鞋;女生請梳髮髻,男生請著緊身褲或短褲應考。
2.本科接受跨考。
科別名額考試項目
戲劇科10名一、學科:佔總成績20%
採計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國文、英文、社會成績
二、術科:佔總成績80%
1.筆試15%(測驗抒情、理解、組織想像的文字表達能力)
2.音質音色25%(音質、音量、正音)
3.肢體律動25%(柔軟度、平衡與彈跳力)
4.專長10%(各式表演皆可,但必須表演於考試現場,以一分鐘為限)
5.面試25%
註:1.戲劇科基礎課程除理論、創作等學科之外,包括肢體訓練等劇烈肢體活動,專業技術課
程則包括劇場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故凡視覺、聽力、語言、行動有障礙者,報考
戲劇科時,宜慎重考慮,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2.考試時不分性別,請一律著寬鬆衣褲應試,未著規定服裝者,酌予扣分。
3.外籍考生請附中文或英文自傳一份,並於報名時繳交。
4.專長表演限單人表演,不得攜帶伴奏或同伴,現場備有鋼琴、CD音響供考生使用。
5.本科接受跨考。
科別名額考試項目
表演藝術科30名一、學科:佔總成績20%
採計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國文、英文成績
二、術科:佔總成績80%
1.筆試10%:測驗抒情、理解、組織想像的文字表達能力。
2.專長60%:請具備2種以上專長,以舞蹈、音樂、戲劇、繪畫、設計與其它各式
表演(如魔術、特技、國術…等),專長表演以兩分鐘為限。
3.面試30%
註:1.表演藝術科課程安排著重實用,不以升學為取向,報考時宜慎重考慮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2.表演藝術科基礎課程除理論、文學與寫作之外,包括各式舞蹈、肢體表演等劇烈肢體活
動,專業音樂課程則包括打擊、鍵盤與演唱之實習與操作;故凡視覺、聽力、語言、行
動有障礙者,報考表演藝術科時,宜慎重考慮,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3.表演藝術科針對個人專長授課,課程涵括歌唱表演、舞蹈表演、化妝造型及服裝造型
等。
4.報考表演藝術科請在報名表報考科別旁註明應考之專長。
5.考生應考時若已有演藝相關合約,請於報名時註明。
6.外籍考生請附中文或英文自傳一份,並於報名時繳交。
7.考生請特別留意近兩年的台灣中文流行音樂。
8.專長表演限單人表演,不得攜帶伴奏或同伴,現場備有鋼琴、CD音響、爵士鼓供考生使用。
9.報考表演藝術科的同學,可跨考國樂科、舞蹈科、戲劇科
2006-04-06 21:52: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暐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