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有沒有任何有關美國政府最開始
的相關細節
還有任何有關美國政府的是
沒煩
各位歷史達人跟我說一下
謝謝
2006-03-31 10:24: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SL 1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美利堅合眾國是聯邦制國家﹐政權組織形式為總統制﹐實行三權分立與制衡相結合的政治制度和兩黨制的政黨制度。
沿革 美利堅合眾國是世界上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它的政治制度的淵源可追溯到殖民地時期。1620年制定的《五月花號公約》和1619年成立的弗吉尼亞議會﹐被西方學者稱為美國政治制度的奠基石。《五月花號公約》是“五月花號”船上的清教徒移民為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而訂立的自治公約﹐它不僅涉及宗教事宜﹐還涉及該殖民地的政治安排。它使人民主權思想﹑國家契約理論﹐在美洲第一次見之於文書﹐開創了新英格蘭各殖民地制定公約以保障自由的先例。弗吉尼亞議會是美洲大陸殖民地最早的代議制機構﹐它使代議政體成為各殖民地的一項基本制度。1776年 7月 4日通過的《獨立宣言》﹐進一步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理論基礎。1781年3月1日生效的《邦聯條例》﹐為美國實行聯邦製作了準備。1787年《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的制定﹐確立了美國的政治制度。
政權組織形式 採用總統制﹐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實行分權與制衡的原則﹐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國會﹑總統﹑法院掌管﹐三個部門行使權力時﹐彼此互相牽制﹐以達到權力的平衡。國會有立法權﹐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有權否決﹐國會又有權在一定條件下推翻總統的否決﹔總統有權任命高級官員﹐但須經國會認可﹐國會有權依法彈劾總統和高級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任命並經國會認可﹐最高法院又可以國會通過的法律違憲為由宣布無效(見美國國會﹑美國總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國家結構形式 1776~1787年的美國為邦聯制國家。1787年制定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改國家結構形式為聯邦制﹐在建立統一的聯邦政權的基礎上﹐各州仍保有相當廣泛的自主權。聯邦設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有統一的憲法和法律﹐是國際交往的主體﹔各州有自己的憲法﹑法律和政府機構﹔若各州的憲法和法律與聯邦憲法和法律發生衝突﹐聯邦憲法和法律優於州的憲法和法律。美國憲法列舉了聯邦政府享有的權力﹐如徵稅﹐舉債﹐鑄幣﹐維持陸海軍﹐主持外交﹐管理州際和國際貿易等。不經憲法列舉的其他權力﹐除非憲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為州政府保留。州的權力主要是處理本州範圍內的事務﹐如以地方名義徵稅﹐管理州內工商業和勞工﹐組織警衛力量和維持治安﹐等等。聯邦中央和地方的具體權限﹐200年來不斷有所變化。
選舉制度 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間接選舉制。首先由各州選民投票選出本州選舉人(人數與本州國會議員人數相等)﹐再由各州選舉人同時在各州首府投票選舉正﹑副總統。議員選舉實行直接選舉制。眾議員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參議員最初由各州議會選舉﹐1913年生效的第17條憲法修正案規定﹐參議員也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州長﹑議員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員都由選民選舉產生。各級選舉一般都由兩黨包辦。為了保證兩黨的統治地位﹐一般實行單名選區制和多數代表制。
政黨制度 採用兩黨制。美國憲法雖然沒有規定政黨地位﹐但政黨是美國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影響滲透於其他各種政治制度。兩黨制在美國成立聯邦初期就已萌芽﹐到南北戰爭後﹐兩黨制正式形成。壟斷資產階級通過兩大政黨控制整個國家政治機構﹐操縱全國政治生活。兩黨的主要職能是操縱和包辦選舉﹐特別是總統選舉。民主黨和共和黨兩黨長期輪流執政。美國政黨除兩大黨外﹐還有其他一些政黨﹐但它們都無法影響兩大黨輪流執政的地位(見美國政黨)。
公民權利制度 美國憲法和法律條文規定﹐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最終屬於人民﹔政府的權力不是絕對的﹐而是受憲法和法律限制的。聯邦憲法和法律一方面規定公民享有人身保護﹑言論﹑出版﹑集會﹑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財產權和選舉權等權利﹔另一方面規定﹐國會不得制定剝奪公民的言論﹑出版﹑和平集會和請願等自由的法律﹐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受非法的搜查或扣押﹐非依法定正當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此外﹐各州憲法和法律對公民的權利也有規定。實際上公民的權利受制於個人擁有的財產﹐享有充分自由權利的只能是資產階級。
2006-04-06 08:57: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世民 7 · 0⤊ 0⤋
美國政府立法部門美國憲法的第一章賦予了所有的聯邦法律權利於美國國會,即美國國會的兩部分,參議院和眾議院。在美國憲法的定義下,參議院是由美國各州選派的兩名參議員組成,現在由100名成員組成。眾議院的成員數量是基於各州人口數量的,所以美國憲法亦未對其進行明確的限定。在這種關係下,眾議院現在由435名眾議員組成。參議院和眾議院的成員都是由上屆選舉產生的,但路易西安納州是一個特例,因為其人口比例以其它州不相符。美國憲法並未明確的委任美國國會議員的工作細節。然而,伴隨著國家的成長,確實是需要對未定的法律法規進行更加徹底的審查。例如,第108屆國會(2003-2004)就有19名眾議員和17名參議員是固定的,再加上來自參眾兩院的4名聯合參/眾議員負責國會的圖書館,印刷,稅務和財政。另外,參眾兩院都可以命名特殊的或選擇其議員去研究特定的問題。因為不斷增加的工作量,這些固定的議員有組織了近150個附屬委員會。美國政府行政部門[編輯]美國總統美利堅合眾國的國家元首稱為總統(the President)。總統同時是美國政府的最高領袖與三軍統帥。依據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總統須年滿35歲,居住美國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通常被解釋為是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或者是在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美國官職中唯正副總統兩職具「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的任職要件。[編輯]美國副總統美國副總統是總統的第一繼任人選,兼任美國參議院議長。[編輯]美國聯邦行政部門美國聯邦行政部門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d/de/Flag_of_the_United_States.png/50px-Flag_of_the_United_States.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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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1 11:35: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PG黑人黨主席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