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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是大陸人,最近我們吵架吵的很兇,我想請問如果我太太萬一跑回大陸但沒有和我辦離婚的話到時我人在台灣他人在大陸我有辦法申請和他離婚嗎?要如何申請?
二:如果這陳子我太太都沒有回家也沒回大陸我可以去報失蹤人口嗎?這樣對他以後申請身份證會不會有影響

2006-03-31 04:04:0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我實在如何忍受,我在想他會不會和我辦離婚然後在找人取他在來台灣?有沒有辦法可以反制

2006-03-31 04:05:49 · update #1

如果我去辦理失蹤人口以後他要在嫁來台灣會有影響嗎?
辦失蹤人口到時他要回大陸出境會被攔下來叫我去領人嗎?還是我報我的他照樣可以回大陸呢?

2006-03-31 12:44:46 · update #2

4 個解答

1. 判決離婚, 若以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會比較久, 因為要先請求履行同居義務, 再以不履行同居義務來離婚, 一般若雙方無法維持, 且您有些證據的話, 會建議以其他重大事項, 雙方不能維持婚姻為由訴請, 會比較快, 您可以到法院請教義務律師, 律師會給您範例您只要照抄將一些部分改成您的姓名與資料, 另外加些說明即可2. 報失蹤人口二個月, 若被查獲就會被遣返, 並管制一年不得來台, 對於身分證取得一定有影響, 情節重大的原先等候時間不算, 要重新起算3. 若他再結婚, 境管局很難相信他是真的結婚, 面談很可能就不會過, 且若有被管制事情, 需要管制期滿才能申請來台, 情節重大的管制更久4. 您報失蹤人口, 他會被遣返, 會通知您, 不過不是要您去領, 而是將他遞解出境, 並按捺指紋建檔, 他以後申請會不容易通過的有問題還可以再問

2006-04-09 00:32:31 補充:
因為按捺指紋建檔, 現階段要變換身分來台已經是不可能了,

2006-04-08 20:31: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1.如果你太太跑回大陸的話,24小時之後,你就可以去報失蹤人口,兩年後可向法院辦理離婚2.只要你不知道你太太去哪,你就可以去報失蹤人口,大陸配偶申請身分證必須每年在台183天,而且必須要你做保,是一定會影響辦理身分證的程序啦3.她跟你離婚後可以跟任何人結婚後再次來台,除非沒離婚或者有案件在身4.你與你太太沒離婚就無法沿用舊有的身分再次嫁來台灣,除非轉換身分,這點在大陸有門路的人很容易辦理的5.台灣對於失蹤人口的追蹤有跟沒有都差不多,被通緝都能夠四處亂跑了,更何況只是失蹤人口

2006-04-08 08:09: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不過我覺得喔,他如果沒辦任何手續就消失不見的話,很難再把人找出來,我有兩三個親戚結婚兩三個月,大陸老婆就跑掉人間消失,說是結婚,我都會覺得是要賺那一筆聘金,然後再來台灣非法打工,我說說我的經驗而已,希望你老婆不會這樣

2006-03-31 04:17: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3 · 0 0

1.只要她跟你辦離婚.他就是自由之身.以後有人在取他是沒辦法反制.
2.如果他回大陸一直沒回來.你可以到法院訴請離婚.因為他沒有履行婚姻的義務.
3.在道德上你明知他回大陸不回來.而去報他為失蹤人口有點說不過去.況且如果有人作證你知道.你會有讓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嫌喔.

2006-03-31 04:14: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冬瓜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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