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倒會.身為會首當然必須負起責任開了本票給會員.這期間有陸續的還.直到去年沒有穩定的收入所以一直沒還.現在卻收到地方法院非訴中心的民事裁定公文不知該如何.名下的不動產早就被法拍了 還不夠還銀行欠了一屁股的債.不暁的以後會不會變成小孩繼承.
2006-03-29 06:07:4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原則上
本票裁定後,若債務人[無提出抗告]而確定後,法院會核發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債權人]再拿裁定及確定證明至國稅局查[債務人]有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若聲請強制執行沒有結果,可申請核發[債權憑證].....
因此當初你若沒有提出抗告...事後你所收到的公文..基本上你也不必理會了...如同你所說的[名下的不動產早就被法拍了 還不夠還銀行欠了一屁股的債]既然已經背負了無法償還的債務... 就忘了他吧!!
#######不暁的以後會不會變成小孩繼承??
ANS:
如果說小孩以後會部會繼承你的債務或財產...那都是你回準備回[老家]的事了而且只要在[「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第二項規定:「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限。」
根據拋棄繼承條款..如下網址有詳細說明:
http://www.sunnylaw.com.tw/dead.htm
所以你只要把這個相關知識告訴你的小孩就可以避免這事情了...
不知回答的還滿意嗎??
2006-03-30 12:11: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anda 4 · 0⤊ 0⤋
您有陸續在還債,房子被法拍,除非您有其它財產,不然本票裁定對您没有什麼作用,也許強制執行您的動產、名下股票、銀行存款或上班薪水的1/3;看能不能與債權人協商,分期償還。只要繼承人抛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父債是不用子還,但要記得在兩個月內主動向法院書面聲請才有效。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3-29 08:02: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