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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和女朋友在教室裡面把燈關掉,之後門鎖起來但是只是接吻被他們老師逮到結果老師馬上跟父母說這件事它爸媽還滿古板的連交男女朋友都不行了聽到這種事,當然是瘋了他們說...要告我最後我爸媽跟他說好說以後如果在聯絡的話才會告所以現在好辛苦但是我不想因為這樣分手可是以後如果上了法庭他們一定會拿這件事出來說我會有罪嗎?他說會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而且他那還有我家地址電話和我手機我們現在都16快滿17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嗎?希望可以幫助徬徨無助的我謝謝

2006-03-27 13:55:0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可是接吻..雖然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但...假如對方家長堅持告你還是..得受法律責任!!


因為就算女方同意 , 但還是有罪
除非....叫你女朋友拜託他家長別告你讓你麼2個保持聯絡,因為畢竟你們曾經是同學假如不交談聯絡碰到時會很尷尬 , 不談男女的事,當同學吧!!
反正............在個1.2年你們在可以在一起了,而且女方家長沒資格過問<你女朋友堅持的話>他家長還是得同意 , 因為你女朋友有自己的隱私權和自己能做決定所以在法律事是可以的>不管你們要牽手.接吻.擁抱.甚至做那個都可以
*18歲以下的孩童是算沒有隱私的家長可以看你的私人信件.......
但一過18歲後你有那個權利做決定。

或許在忍個1.2年後交往對你們是好的吧!!
不管是身體或心理上比較成熟而且不必害怕對方家長的反對!!

2006-03-27 14:09: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Yi Rong Tai 2 · 0 0

放心啦 女方告不成的~
你們兩個都未滿18哪來的誘拐未成年?
而且你又沒跟他上床 不用怕他們告你~
不過既然女方不同意你們交往
我建議你用行動感動女方父母
私底下交往不要太明顯
多多找他們父母溝通 證明你們彼此相愛
而且沒有進一步發生關係 如果對方一樣古板
那你就忍耐吧 等雙方都滿18歲了 想怎樣在怎樣 自己看著辦!!

2006-03-27 14:28: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時偉 3 · 0 0

以我來看
假如...
假如那個女生
也"真心"
LIKE YOU
ㄉ話
就請他向他ㄉ父母說ㄚ
如果是我
(而且它ㄉ父母真的很古板ㄉ話.........)
我會死心蹋地ㄉ.......
............................................分手
(希望她ㄉ父母可以接受你當她ㄉ男朋友)

2006-03-27 14:01: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阿子 2 · 0 0

告又沒差,讓他告啊!
法律又沒規定不能KISS,
你又沒跟他有性關係,
別傻傻的被唬了都不知道。

2006-03-27 14:00:1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plum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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