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請律師幫我發存証信函,他卻要求我提供對方的身份證字號?但個人的身證字號並不是容易取得的,是否如此就發不成了呢?不是只要註明收件人,及地址而已嗎??
2006-03-25 12:47:2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T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這位律師可能想幫您調閱對方的資料, 或者聯徵他的信用狀況, 而非用於書寫存證信函用存證信函格式內只需要對方的姓名與詳細地址即可, 並無要求要書寫對方的身分證字號, 故若律師仍要求您提供對方的身分證字號, 您可以將郵局的存證信函格式提出, 或者乾脆自己寫存證信函, 書局就有專門教您如何寫存證信函的書, 我曾經自己寫過, 也沒有找律師, 只是, 律師可能比較懂得法條的運用郵局存證信函格式可以在這裡找到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index.jsp?ID=1802
2006-03-25 17:54: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我們寫了很多存證信函,從來沒聽說過要收件人的存證信函,郵局也沒有這樣的程序,結論:不須
2006-03-25 13:42: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薩克師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