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小孩(未婚)有二筆保險,當初投保時,一件有指名受益人(父母),一個未指名(就只填選法定繼承人),另有卡債........因意外已身故
其父母想辦理拋棄遺產繼承權(不願付卡債),但那二筆保險金,因受益人一個有指定一個沒指定,辦了拋棄遺產繼承權,還能夠領嗎???領了後有需要付債務嗎?
(有參考之前的問題,但仍不是很了解,所以再問一次,希望知道的人可能給我清楚一點的回答,謝謝)
2006-03-25 11:04:0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韋恩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之前的問題我都看過了,但我仍然不是很確定.......是否有人能針對我的問題內容直接回答我,謝謝
2006-03-25 11:29:42 · update #1
拋棄繼承就是將所有的財產包含保險給付都拋棄最近的越南新娘事件, 母親有投保人壽險1600萬與意外險2000萬, 人壽險是死亡險一死亡不論原因, 只要非受益人謀害的其他受益人仍可以領受, 故保險公司願意先給付, 若屬於自殺或被投保人所為非屬於意外則意外險不給付您所提的情形保險第一筆友指定受益人, 為父母親, 這繼承人沒有爭議第二筆寫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是以配偶, 子女, 父母親, 兄弟姊妹順序繼承, 未婚故法定繼承人也是父母親拋棄繼承是拋棄全部的財產與負債, 若剩餘財產多於負債則可以考慮繼承, 若不確定剩餘財產是否多於負債則辦理限定繼承, 若辦理拋棄繼承則不能再領取保險金, 這些保險金將優先清償債務, 父母拋棄繼承, 後順位的繼承人代位繼承人也要一併辦理拋棄繼承不能再選擇領取剩餘部份的金錢, 要審慎http://www.sunnylaw.com.tw/dead.htmhttp://www.rclaw.com.tw/lawknow_08.asp
2006-03-25 18:22: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search/lookin.gif
分類:生活法律 發問時間:2005-03-06 發問者: h 相關詞:拋棄繼承權.繼承權拋棄書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10頁]
2006-03-25 11:12: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GRACE YU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