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去酒店帶了個女的出場睡了一覺隔天一早那女的就先走然後聯絡我朋友說 她沒有滿十八歲 要去驗DNA要告我朋友強姦我問了我朋友 問出下列 已知條件那女的是酒店小姐我朋友沒有強姦 沒有強迫威逼 對方也沒有一點外傷但有發生性行為有給錢 這樣算是與未成年少女 性交易 但那女的現在反過來要恐嚇我朋友 要弄我朋友 錢我想請問 這樣在法律上 誰站的住腳呢我朋友 判 應該就是一年以下 十萬罰款不過那酒家女這樣 搞我朋友 都不會有事 然後法律一樣是保護那女子的嗎?請有法律知識的網友 給點意見!
2006-03-22 14:05:11 · 11 個解答 · 發問者 hero wu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問那個說站不住腳的是 只我朋友 還是 那女子
我朋友屬於草性比較重 他已經有找有力人士 不過是黑的
我只是想知道有沒有辦法 處理
因為黑@擺平 也要花一筆
謝謝你們的意見 謝謝
2006-03-22 14:50:22 · update #1
十方兄
可不可以說些明確
又有建設性的
指教一下啦
別罵了
2006-03-22 16:40:07 · update #2
謝謝大家
因為我朋友結婚了
我是比較走法律途徑 我覺得這樣比較妥當
但我想他可能是怕他老婆吧
謝謝大家的各種意見
也請大家不要在罵來罵去了
罵我朋友就好 愛上酒店
@@
2006-03-23 02:29:23 · update #3
如同十方兄所說,這個知識+的解答真的是越來越離譜
在這種情況下,明知是被仙人跳,居然有幾個解答是勸當事人別報警,找黑道或縣議員私底下解決.......天阿,什麼社會呀
告訴你朋友,那酒女告不成強姦的啦
第一,既然在酒店上班,表示已滿18歲,否則酒店代誌大條
第二,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才會觸犯青少年保護法
第三,既然是帶出場,酒店會有買出場的紀錄,調一下紀錄就知道酒女是同意跟你朋友出去的
第四,除非你朋友是用暴力或迷藥方式帶酒女進入旅館,否則雙方你情我願,何來強姦
第五,就算酒女表示進旅館不一定同意跟他性交,頂多是一場羅生門,別說法官會怎麼判,連檢察官會不會起訴都是個問題勒......想也知,從事特種行業,又自願跟人上賓館,現在要告人強姦??別傻了好嗎?當檢察官都**長大的喔??
最後,請大家在幫人解答時,別教些歪部數好嗎?
2006-03-22 20:49: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太平人 6 · 0⤊ 0⤋
現在的國中生 真的什麼都有!別說沒有做酒店的~我身邊就有2個15歲的座酒店~什麼嗑藥 喝酒 凹咖的~~全校已經超過50個了!(我們學校只有三百多人)= =
2006-07-02 01:28:12 補充:
雖然我也是國中生拉~不過我覺得..現在的國中 高中生...真的很誇張耶= =!
2006-07-01 21:27: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he Ries 1 · 0⤊ 0⤋
大家不要吵架了ㄚ
謝謝大家幫我朋友
2006-03-25 02:39:3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hero wu 6 · 0⤊ 0⤋
怎麼會跟酒店小姐性行為沒有戴套?
有病怎麼辦?被告真的是活該!
確定滿16的話要查出場紀錄了!
民事的成年是20刑事是18
十方兄...你真的確定嗎?
要回答答案請給個問心無愧的答案!
畢竟人家是真的有事才會來問啊!
2006-03-24 21:38:0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涵 2 · 0⤊ 0⤋
我記得日前看一篇報導:30歲男跟13歲少女嘿休..但因為該13歲少女發育良好..外表看起來像成年少女..而且少女還跟30歲男說她已成年..結果..法官採信該30歲男的證詞...無罪開釋..
可以在查一查相關案例
2006-03-24 13:06:4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嚕嚕 3 · 0⤊ 0⤋
其實本來就是儘量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訴訟程序是很冗長的,且打一次官司就得花掉不少的錢,如果是很小的事,就很浪費國家資源,請將留給其他比較重大的訴訟案件!
可以自行私下解決的事件,就儘量用協調的方式解決!
(我國有"兒童及少年保護法")
2006-03-24 08:58:4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Charlene 3 · 0⤊ 0⤋
亂~~~~~~~~~~~~~~~~看不懂了
2006-03-23 14:32:10 · answer #7 · answered by ¤B¤B l 7 · 0⤊ 0⤋
我朋友的經驗也差不多相同ㄝ,所以一定是被仙人跳,結果他氣不過(他爸爸是學校校長),找了當初從學校畢業的壞學生,引見了當地比較大的角頭處理,結果當初那個女的要100萬,結果這個兄弟出面花了十萬搞定,而校長也包了十萬給兄弟,結果兄弟竟然只收五萬就走了,他是說欺負人也要看,一個好人也要欺負,事後對方有在找校長找的兄弟道歉,聽說,還被校長找的兄弟A了幾十萬,所以你一定要以黑制黑,但是不要找議員一些官員,因為他們會私下與對方同謀片你的錢喔!因為法律上你是站不住的,所以一定不用想法律的問題,甚至那家賓館都是一夥的喔,而你朋友從一開始就是被設計的,所以你可以在請他想一想,當初帶他去的人...也是可疑的啦!!反正以黑制黑,這樣才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2006-03-22 17:30:40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隨心所欲 7 · 0⤊ 0⤋
就強姦部份來回答好了
你朋友把她帶出場,應該是去旅館裡吧
旅館大廳都有監視器吧。
而且強姦應該是公訴罪吧!那也要檢察官相信才行
難不成女的是跟男的先到旅館純聊天,然後男的霸王硬上弓
我想不會有人信吧
2006-03-22 17:01:45 · answer #9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您好:
在下處理過朋友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或許可以給你意見。
首先,儘量可以私下解決就私下解決,趕快找一些有力人士出來談,像是縣議員或者是立法委員出來談,因為他敢這麼做背後絕對有人指使的,別吃悶虧。建議還是您朋友跟那女子雙方談好條件解決比較好。
那個女子擺明就是要仙人跳,要詐騙您朋友的錢財,可向警方檢舉對方涉嫌詐欺。但在控告對方的同時,您的朋友也會吃上違反青少年保護法以及妨害性自主的官司。您首先得考量:
對方或許沒差,搞不好對方頭上已經有很多前科了,但是您朋友可能要多個前科,以後會很麻煩。違反此項條例是會被法院公告的,到時候跳到黃河裡面都洗不清。對以後的求職或是未來發展會有很大的影響,沒必要玉石俱焚。
所以,以下是在下建議您的處理方式,您可以參考一下:
先不要報案,找認識的有力人士跟那個女子談,問他到底想要怎麼樣?如果要錢的話可以,但別要太多,不然大家一起完蛋。(警方跟檢察官不是白癡,您去報案也可以,但是畢竟跟未成年少女性交絕對是有刑責的,看您自己。)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的話,了不起大家一塊玉石俱焚,對方也拿不到半毛錢,對方也會出事。至少讓自己立於一種可轉圜的餘地跟對方談,能解決不要鬧上警局或是法院比較好,因為這種案件真的是見不得光的。
想當初,我的朋友也是因為這樣搞到快要離婚,到最後也是賠錢了事。
2006-03-22 14:20:49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SULLIVAN 6 · 0⤊ 0⤋
16歲以上就不算未年少女
你可以舉証他恐嚇你,信或錄音
基本上很難站的住腳..................
性交易本來就是違法的
2006-03-23 18:42:00 補充:
如同青先生所說的
第二,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才會觸犯青少年保護法....
我告訴你
女滿16歲兩者合意並不違法
這位”十方兄”
多看點知識吧
2006-03-28 19:34:03 補充:
哈哈
說話比較大聲,國文就有及格喔
我看你回學校重讀好了
20歲以上叫完全行為能力人
7~20歲叫限制行為能力人
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詐欺方式使人相信他以成年,還是算以成年人,以成年人來看待、處罰
這才叫民法,看清楚點啊
還有人付錢,不要浪費錢了
唉~
你沒資格抱怨奇摩知識+
你連一點點知識都沒有
十先生
2006-03-28 19:39:08 補充:
沒有吵架,只是不想害你被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來這鬧場
順便教一教他什麼叫知識+
2006-03-29 18:39:33 補充:
你是我看過智商低的最離譜的人
民法都寫出來給你看了還不相信
民法第83條
(強制有效行為)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伐理人之允許者,
其法律行為為有效。
不好意思,原來你讀幼稚園
唉呀,早說嘛
我不想說太難聽,但是別人說的你都不聽,自己為是
只能說,悲哀啊
勸你別再亂發言了
汙染大家的眼睛
十先生
2006-03-22 14:14:37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