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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個朋友....
他跟他的老婆已經分居近3年多...
2個月前他打算跟他老婆離婚...
他覺得之間已無感情..想離婚..
它們有一個女兒 現在3歲..
3年前它們大吵一架 導致感情變化
隔了一天他老婆要離婚..
他覺得心煩便去了大陸..
這樣來來回回一年多..
後來他又去當兵..
在這期間他們夫妻的感情並不好
很少說話..也並未同居..
現在他想離婚..
它老婆要他負責小孩的贍養費
先跟他要了16萬九 經過法院判決的
因為在他去大陸的這一年多之間
並未給付母女倆生活費..
但是在他當兵的時候他又向政府申請輔助
那一年他老婆共領了12萬多..
現在他老婆離婚的條件是80萬
是小孩的撫養費用<從3歲到18歲>
他根本沒那個能力..一次給付80萬
他老婆說可以分期..一個月給五千
他老婆說一定要把金額全給付後
才可以離婚..因為他怕日後他不肯給付
而且小孩她也不肯給...
我知道他是不對的..撫養小孩也是應該的
但若不離婚..光是給付小孩費用的問題..
它的人生就無法從新開始..
婚姻是兩個人的問題..不能說感情變化
只有他的錯..
請問誰可以幫幫他..
該如何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2006-03-19 15:11:4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Candy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他當然是有心解決問題..對小孩也會負責
只是一筆龐大的數目叫他如何負責....!?

2006-03-19 20:12:08 · update #1

2 個解答

與這位配偶辦理協議離婚, 約定每個月給付多少, 當然為了能表明您的意願, 讓對方安心, 通常會附帶 一期或幾期未給付, 視為全部到期, 也就是說, 若您不遵照支付期間支付的話, 就必須一次付清這樣先取得離婚後再逐期支付, 展開自己的人生, 以18年80萬來說, 算是很低的

2006-03-23 07:07: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我覺得婚姻不是兒戲,雖然現在台灣離婚率攀升,但我認為男人一旦想離婚,要編出

離婚的理由當然不難,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已有小孩,現在是男方要離婚,那

他必須有能力負起扶養小孩的責任才行,若要把扶養小孩的責任推給老婆,一走了

之, 那這種沒有擔當的男人還有誰敢要呢? 勸勸你的朋友,勇敢面對現實吧!

2006-03-19 01:12: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oala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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