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開公司,我是代表人,他出貨源及處理其他大大小小的事(因為他是老手),我的工作只要去找買主(就是前鋒),成交後之淨利雙方各取得50%,但他要把公司的登記証及大小章,存摺都要放在他那兒保管,現在要我簽同意書,請問各各大大,我要注意什麼?有什麼相關法律有約束類似的規定,同意書要怎麼寫對我比較有力,才不會被他動手腳。
2006-03-17 12:11:1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莎鳳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有沒有範本可以參考,他已有自己寫好的同意書給我看,也尊重我可以加註自己的意見,請問同意書的內容要注意那些對雙方比較好
2006-03-17 12:15:30 · update #1
一、公司代表人為你,建議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小章置放於你這,以免日後產生爭議。如果他需要營利事業登記證,你可以影印影本供他使用,使用前更應該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大小章,以茲證明。二、同意書並無任何法律條文規定,只要雙方合意即可,建議你可以將同意書內容PO上來或寄送予我,這樣才可以協助你修改內容。
2006-03-16 20:37: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louis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