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是住一樓浴室天花板漏水之前就有請二樓的住戶過來看請他們處理,但過了快一年仍不處理,請問有何方法可以解決,又因為屋主是組給房客自己並未住此所以很難連絡上,都必須透過房客跟屋主聯絡,有想過乾脆直接寄存證信函給他告上法庭,但要如何做呢?

2006-03-17 10:46:1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tkc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建議你去當地的民政機構找 調解委員會 處理, 你私下反應無效果, 找調解委員會處理應該是省事又有效的方式.******************************************您是否知道與人發生糾紛事件,不必上法院訴訟也能圓滿解決的方法嗎?那就是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為了讓您對本鄉調解委員會有進一步的認識,現提供有關資料請您參考。 一、調解聲請方法 (一)書面:聲請調解書用紙,請向本所服務台或民政課索取,自行       書寫後提出,惟請他造尺數提出繕本。 (二)言詞:聲請人如不便自行書寫者,得攜帶印章、國民身分證到       本所服務台或調解委員會,用口頭聲請或陳述,並由服       務台或調解委員會人員製作聲請調解筆錄,亦可就近請       村幹事代為製作提出。 二、調解服務項目: (一)民事糾紛事件。 (二)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三)民、刑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不得申請調解。 三、調解服務方式: (一)調解委員會除以開會方式進行調解外,並得以經兩造當事人的    同意,選定調解委員一人逕行調解,以期就地迅速調解。 (二)當事人並得推舉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等公正人士,或親朋一至    三人列席調解會議協同調解,以期調期更為公正合理。 四、調解的好處: (一)調解的效力:  1.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    訴。  2.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鄰決有同一之效力。  3.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    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  4.民、刑事件已繫屬第一審法院者,如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    ,視為撤回起訴、告訴或自訴。  5.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經調解不成立者,鄉、鎮、市區公所依    被害人向調解委員會題出之聲請,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    偵察,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二)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徵收任何費用及收受    報酬,當您瞭解鄉鎮市調解有上述好處後,如有您認識的人需    要調解委員會為他服務時,請您向他介紹,該會將竭誠為他服    務,同時您無形中已經做了一件善事。 http://www.cheting.gov.tw/5-12.htm

2006-03-16 18:55: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enny 7 · 0 0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第十二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1.如有管委會是可以請求管委會協助主持調解.2.如果沒有可請求里長或調解委員會協助.

2006-03-21 12:10: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光明 5 · 0 0

上次我遇到樓上的馬桶漏水 樓上又跟人租的拖了不少時間 害我們天天被臭水滴我後來無奈做了以下幾件事1.只要他家一用馬桶我就去敲門不管大人小孩開門  我都動之以情說之以理 拜託她們去通知屋主2.屋主跑來後說那是我家的問題 問題是你馬桶管漏水在我頭頂官我家什麼問題 請教水電工後 跑去找里長3.遇到鄰居就抱怨這家人 給她們人情壓力我是3周後基本就解決了 如果你那個二樓還不動的話 真的去寫個存正信函 順便拍照 一併寄去 請里長出面吧

2006-03-17 18:04:10 補充:
里長出面還不願意的話 寫個存證信函 說他在哪天以後還不修 你就動手去把靠你家的管子堵住吧

2006-03-16 21:02: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B¤B l 7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