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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當警察會要先身家調查ㄇ~?
感謝幫我回答一下
謝謝唷

2006-03-16 17:29:0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Ya wei 1 in 教育與參考 考試

3 個解答

1.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這是公務人員身家調查的規定,警察也算公務員的其中之一(雖然是次等公務員),原則上也是依照這個規定,但因為身份特殊,所以會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例如案例中有寫到:

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擬任警察官前,應實施身家調查,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擬任警察官前之身家調查,其調查事項,由內政部定之。﹂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要則第七點第二款規定:﹁受訓人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由訓練機構層報保訓會核定後予以退訓並註銷受訓資格:...︵二︶不符合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三條之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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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
第三條 身家調查項目如下:
一、刑案紀錄資料。
二、少年刑案紀錄資料。
三、提報、認定或移送之流氓紀錄資料。
四、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紀錄資料。
五、身心健康狀況。
六、懲戒或行政處分紀錄。
七、學歷資料。
八、國籍、戶籍資料。
九、其他品德及忠誠資料。
前項第二款少年刑案紀錄資料,不包括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應予以塗銷之紀錄資料。

2006-03-17 07:29:09 補充:
身家調查多半是看有沒有刑事案件的前科紀錄但是是以自己的為重 父母親如果不是觸犯刑法例如強盜 殺人 詐欺 毒品等等的應該是沒有問題如果你還有問題可以打電話給你的管區員警他會給你答案的!!

2006-03-17 07:34:45 補充:
1.基本上是查本人。2.身---你自己、家---家庭背景,所以你一定不能有前科,如果有,被刷下來的機會就會變得非常高,至於你親人的前科,要看是啥罪名,如果是重罪,當然比較容易有可能被砍下來,如果只是過失傷害,那就沒有關係!

2006-03-16 10:27: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4 · 0 0

恩...感謝~我大概知道了~謝謝大家的幫忙

2006-03-17 05:53: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Ya wei 1 · 0 0

以我的了解,所謂的身家調查是只看你個人是否有法定不得任用公職之前科。並不及你的三親等內的父母兄弟親戚的調查(或有前科)而為不任用之理由--因為那已被大法官釋憲為【違憲的】

2006-03-17 05:10: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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