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告訴與自訴有何差別?請詳細說明喔....
請問告訴與自訴有何差別?請詳細說明喔....
謝謝^^
2006-03-16 14:12:0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Dear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這兩樣我也是看了好久才懂..大概是這樣(我說得很簡單,請見諒喔):
相同點:
告訴:由「被害人」直接向檢察官(偵查機關)提。
自訴:由「被害人」或親屬向地方法院提起。
相異點:
告訴:由被害人向「檢察官」請求偵查、追訴犯罪,讓檢察官替你徵查原因、事實,進入公訴的程序→靠公家機關。
自訴:由被害人(若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向「法院」提起自訴,但條件是要請「律師」,自然少了「徵查」這段過程→靠自己、律師。
(形事訴訟之流程:徵查→起訴→審判→執行)
在犯罪產生時:
被害人告訴→檢察官徵查→起訴(有告訴條件,即為告訴乃論)→審判→執行。
起訴(被害人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自訴)→審判→執行。
不知這樣說有無你想要的或是遺漏的,若有所不足的地方,希望有人能加以糾正,謝謝。
2006-03-20 09:30: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