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債權人,法院的支付命令確定判決已取得,要透過何種管道才能查出債務人在哪裡有銀行存款,以利強制執行扣款?
我先前已經至國稅局查詢債務人的財產及所得,薪資所得幾萬塊,又常換公司,現在也不知換到哪裡了!因為國稅局的所得資料都有時間差。
債務人有部十幾年的老爺車,拍賣不但麻煩,可能還不夠扣,是否可以透過法院查詢各家銀行嗎?或有其他管道?例如直接問銀行之類的?銀行會理我嗎?
2006-03-14 12:19: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NoeL 諾薇爾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以法院的支付命令確定判決,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財產及所得,主要查利息所得,即可知其往來銀行,但所查資料有一年時間落差。具狀聲請強制執行指名債務人往來銀行,即可執行扣款。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3-14 16:52: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只要債務人名下有動產(存款、股票、薪資)、不動產(房屋、土地)
國稅局的清單上都會列出來
沒列出來就代表他沒有財產
就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囉
2006-03-17 04:36: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oBo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