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彰化東海補習班補習,我是永久保證班的學員,當初報名時說,可永久上課,即使考上了,想考升等考也不用再付費(包含上課及講義皆不用錢,只有書要自己花錢買),結果現在說老板換人了,在民國幾年前報名的永久保證班須再繳5000元才可繼續上課
可是這個老板(前員林鎮長-涂銓重),自從我報名開始,我都只知道他是班主任,只是補習班的招牌換過很多次(周氏→大東海→東海→大東海)→很詭異
而補習班說,我報名時,是姓周的當老板(可是我從沒見過這位姓周的),現在已換人,所以要再交錢
其實我認為,即使換老板,新的老板也應概括承受,以前我們在交易時的約定(雖然沒寫契約,可是上課證上有寫永久保證班-無期限)
→而銀行界之間的購併,不也都要概括承受,被併吞銀行的不良債權
我只想到他違反誠信原則、債物履行不完全,除此之外,我還能主張什麼呢?
到消基會、各縣市消保官那裏能得到救濟嗎?除此之外還有那些管道?要準備些什麼?《以不花錢為原則》
突然又想到一點,就算我現在繳了5000元,也難保,某天他的心血來潮,又來一次
再繳5000元,因他有兒子,改天傳位給他,又說換老板@@→這目前尚未發生
麻煩請提出,具建設性的作法,謝謝!
2006-03-13 17:57:38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飛俠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目前我手中的證據有三個:
A它現在的廣告單,也是寫:
(1)金榜保證班:只繳一次學費,本班開設各類公職考試,終身免費學習上課,至錄取及升等考
(2)贈20冊教材
(3)50堂數位視訊班
只有第3點,在我當初報名時沒有,因這是在前2年才新購入的設備,其餘的和我當初時的廣告內容相同,只是當時的廣告單,已不復見
B上課證有標示永久保證班,無期限之限制
C至少可找到2名在他所謂的期限以前報名的學員,可證明我所說的話
2006-03-13 22:23:24 · update #1
突然又想到一點,就算我現在繳了5000元,也難保,某天他的心血來潮,又來一次
再繳5000元,因他有兒子,改天傳位給他,又說換老板@@→只是這目前尚未發生啦,所以用這種話當藉口,實在讓人很難信服。
2006-03-13 22:23:41 · update #2
TO:藍斯洛特,不知你有無看到我這句話:
自從我報名開始,我都只知道涂銓重是班主任,只是補習班的招牌換過很多次(周氏→大東海→東海→大東海)→都是在涂銓重..任內換的
而補習班說,我報名時,是姓周的當老板(可是我從沒見過這位姓周的)
再來就是,我覺得經營者無心經營,我不太可能再多付5000元
2006-03-14 09:30:27 · update #3
我知道它換招牌是在鑽法律漏洞啦,現在負責人也是由涂銓重換成他的兒子了
但如果說當時(周氏補習班時)它也是號稱大東海系列,而如今它的招牌就是大東海這樣我也無法救濟嗎?
2006-03-15 21:13:13 · update #4
我問別人,也是像【藍斯洛特】這樣講,不過我贏了喔^_^
2006-03-27 19:50:58 · update #5
因為補習班名字有變更,所以對妳是沒有任何的保障,補習班只會說他們有多仁慈,因為之錢的老闆經營不善,他們還是願意吸收這樣的損失,對學生如何好之類的話,其實還是想賺妳的錢!!至於他願意吸收,只要妳再交5000元,應該算是不錯的,他並沒有推說那是之前老闆的問題跟他無關,妳應該感到慶幸。現階段妳能求償的只能針對當初報名時,該補習班的負責人,而無法對現在的補習班負責人求償喔!!我在補習班工作很久的經驗
2006-03-13 16:10: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隨心所欲 7 · 0⤊ 0⤋
請問你是說彰化周氏嗎?是縣政府對面的嗎?
後來你如何處理?
我是她們保證班永久學員,當初報名時,有說可在全省大東海上課,現在又說不行
2008-04-24 07:04: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oco 2 · 0⤊ 0⤋
to小飛俠
你的意思是大東海每年還要5000元的換證費嗎?
可否詳細說說明?
那麼若沒每年換,是否失去資格?
還是只要繳這次即可?
那麼除了面授,還可以看VCD嗎?
2006-12-11 11:17: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kelly 3 · 0⤊ 0⤋
東海補習班目前負責人為涂徐貴枝...個人認為補習班部分師資不理想.上課座位要用搶的.教材過於簡略...在繳永久保證班那一大筆錢之前 可能要先參觀試聽看看能不能適應喔
2006-11-18 10:33:3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欣 1 · 0⤊ 0⤋
之後我與班裏的高層已達成協議,他們履行當初我註冊時的承諾,
亦即讓我繼續上課,且專員在他們的權限範圍內,也會給予我必要的協助,
於是我撤銷了這件案子(因已達到我的訴求了),
至於換招牌是否在鑽法律漏洞,這就不得而知了,應該純粹想換招牌吧?
只能說當時我是以最壞的情況來設想,若有得罪之處,請見諒!
特此一併聲明!!
2006-11-19 00:23:35 補充:
To: mnic
1.你也不賴嘛..查得到涂徐貴枝
→她是東海圖書社的負責人
而補習班的設立人是涂俊榮..喔
2.教材我覺得是還好啦,只是它不像志光那樣,每科都有二位老師「同時授課」,讓學員選→聽說志光、台中的大東海是如此,因我不確定,請自行查證
3.你沒看清楚...我早就報名囉,所以沒機會試聽囉^^
2006-12-22 17:36:10 補充:
To:kelly
「原則上」..應該是不用再繳
你是面授生嗎?若是,當面講比較清楚,
因實在很想把這則知識刪掉,但不會刪@@
2006-04-20 23:51:3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飛俠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