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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魯迅先生在藥一文中,描寫到的黑衣人,就是與栓大叔交易血饅頭的人,與後來的康大叔,是否為同一人呢?我在看其他學者對藥一文的分析,都說他們是同一個人。第一、 兩人都跟刑場相關聯。第二、 兩人說話及行事都非常粗野、凶狠,可以從描寫兩人的一系列動詞上及說話方式上看出。第三、 兩人都涉及「黑色」。「黑的人」就正是以衣服是黑色有,而康大叔則是「披一件玄色布衫,散著鈕扣,用很寬的玄色腰帶」。 但是又似乎不是 第一、如果是一人,那麼,在刑場上「康大叔」與華老栓交易時,應當相認,康大叔應當能喊老栓的名字,像後來在茶館喊「老栓」「栓叔」一樣。 第二、如果是一人,刑場上的康大叔也應當像後來在茶館裡那樣「虛情假意」,那樣「熱烙」。可是刑場上交易卻如同陌路人,根本不相識。交給華老栓饅頭,收取華老栓的錢時,都非常野蠻、近乎凶殘。可是後來的「康大叔」卻明顯有些「熱情」,有些「人情味」。 第三、劊子手明明收了華老栓的洋錢,可是後來康大叔在茶館裡卻不承認,他當著那麼多人居然對華老栓說「我可是這一回一點沒有得到好處」。這是魯迅先生故意所製造的矛盾吧!當然您有任何意見也可以提出來,畢竟都沒有人回答,就要淪落到移除了。

2006-03-12 14:27:0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Y24743562309 6 in 藝術與人文 詩詞與文學

1 個解答

魯迅這短篇小說取名為『藥』是有深意的,明著在說以『血饅頭』為治癆病的良藥是迷信,暗著可是在說中國積弱不振,卻仍迷信用偏方來救治吧。有關您對本文的問題,個人的看法則簡述如下:跟栓大叔交易血饅頭的黑衣人,與後來的康大叔,是否為同一人呢? 我覺得:雖然文中沒有明說,但可從文義中判斷應為同一人,因為用饅頭沾過處斬犯人之血為藥這檔子事應該是很隱晦的,所以栓大叔之前才會小心翼翼、遮遮掩掩地到刑場(丁字路口)旁的店舖簷下默默等著。康大叔應非執刑的劊子手,可能是執行行刑輔佐工作的徒眾(文中也說了『幾個人從他面前過去了。』),清朝劊子手是師徒相傳的職業,師傅執刑時有許多規矩與繁複的程序,而且劊子手師傅動刀之後就會被簇擁著去消除晦氣,而由底下各徒弟收拾善後,他不可能去拿饅頭沾血以去賣的,也不可能突然跑到栓大叔面前交易的。還有,擔任劊子手的人大多不會與人交際、磕牙,就像湘西趕鬼的茅山道士般,都是離群索居的,絕少出來串門子喝碗茶的。至於為何康大叔前後判若兩人,剛才已經說明了,這種交易很忌諱的,當然會速戰速決、越少對談越好!到了茶館,康大叔自然會想吹噓他的能耐,也要強調他的功勞,還得聲稱他沒拿什麼好處(喊出來還得了?多少人會來嚷嚷著要分紅呢,可能連他師父也會氣得將他逐出門牆呢!),所以讀者、栓大叔、栓大嬸與康大叔心照不宣就得了!至於最後夏瑜墳上冒出的紅白花圍成的圈兒,也造成許多人的推測、猜想,至今仍不得其解。我個人卻認為它們正好切著了『藥』這個字兒,本文的『藥』是血饅頭,『藥』字看上去又像『木(墓)』上『白』『艹』被紅『絲』夾著,不正好是『紅白花圍成的圈兒』嗎?夏瑜在文中的角色很明顯,是被清朝視為叛逆的革命黨,他為理事捐軀之後的血,被人拿去沾饅頭以治中國(小栓)的癆病(迷信),最後夏瑜(革命黨)與小栓(中國)都死了,埋在一條路的兩邊(中),簡直就像中國的『中』字嘛,魯迅還特別強調:『西關外靠著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塊官地;中間歪歪斜斜一條細路,是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卻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邊,都埋著著死刑和瘐斃的人,右邊是窮人的叢塚。兩面都已埋到層層疊疊,宛然闊人家裏祝壽時候的饅頭。』

2006-03-13 16:22: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貓的麵】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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