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打工的老闆把我辛苦賺來的血汗錢都拿走了說要應急(沒經過我的同意,是先拿走之後才告知),結果拿走了之後對我的死活不聞不問,請問這樣我能去告他侵占嗎?因為沒有明確證據所以很怕會變誣告>\"<...請問有人能提供意見嗎?我是一個窮學生,手邊也有一些項款要繳,例如學費、書籍費等等。新工作也剛找到,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2006-03-07 11:39:3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大熊維尼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薪資袋過年大掃除時丟了.......其餘的明細全在他手上.....
不過有證人.....因為不只我一個人遇到這種問題.....這樣不知道行不行??
2006-03-07 12:16:06 · update #1
沒有經過你同意就把 薪水拿走?哪表示沒有付薪水! 可以依法處理!
以前付薪水的時候有沒有
證明?如轉帳~薪資袋~薪資明細等等!以往的資料可以當證據!
2006-03-08 14:59:52 補充:
可以只要大家團結一起舉發也可以!最好大家一起跟老闆說:如果薪水在不發 要跟蘋果日報 舉發!在報警依法處法!人都不想把事情鬧大甚至上新聞吧!所以嚇嚇她先~人都需要面子~見報以後怎麼面對親戚朋友等等滴心理戰!如果依法處理的話 我看要拿到薪水也要等司法判決醬子也要好一陣子喔
2006-03-06 20:00: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Shanni 2 · 0⤊ 0⤋
我之前打工的老闆把我辛苦賺來的血汗錢都拿走了 ==> 這句話請說明清楚,到底是你老闆沒付薪水? 還是你的錢委託老闆保管?兩者可是差很多!
2006-03-06 19:51: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KY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