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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新聞,訪問一位當年老婦人的女兒
那女兒說228事件只是語言誤會?!
請問各位 可以說一下詳情嗎?
因為我那時候沒有仔細聽
拜託大家了!
(我是看到TVBS的新聞)

2006-03-06 13:48:1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天才妮 3 in 藝術與人文 歷史

6 個解答

只能說:政黨太邪惡,無故挑起民族仇恨~!

【記者蔡惠萍/專訪】

林江邁,這個無意間引爆二二八事件轟天巨火的寡婦菸販,成為後來研究二二八文獻中必然被反覆提及的名字,但卻少人追查林江邁的下落。對於自己在某一個程度上成了改寫台灣戰後史的關鍵人物,她的感受是什麼?她又是如何看待二二八事件?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那個影響台灣往後一甲子的關鍵夜晚,跟著林江邁一起賣菸的十歲小女兒林明珠,如今已是七旬老嫗。

幾乎未曾在媒體前曝光的林明珠接受本報專訪,回溯當晚在「天馬茶房」走廊下所發生的事;身為二二八事件「原爆點」的林明珠,顛覆了許多二二八文獻上的記載,她指二二八根本不是從查緝私菸而起,更非「外省人欺壓本省人」,純粹是出自語言溝通不良所產生的糾紛。

「我媽媽是一個歹命的查某!」林明珠如此總結林江邁的一生。林明珠是在父親過世後七個月才出生,林江邁身懷六甲時還不到卅歲,在大家族的妯娌間飽受欺凌。因此,林江邁隻身從桃園龜山來到台北市,為在延平北路開茶行的公婆煮飯,後來茶行結束經營,林江邁就近在延平北路當時台北市最繁華的大稻埕賣菸。

當時,剛光復的國府並沒有發放賣菸執照,因此並沒所謂的公私菸之分。林江邁只是當時在天馬茶房「亭仔腳」為數眾多的菸販之一。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一如往昔的黃昏時刻,放了學的林明珠跑到天馬茶房,「太平町」繁華的夜晚正要開始。當時雖是冬夜,但天還沒全暗,林明珠照例捧著菸盒四處兜售,林江邁則是在離她十幾公尺外。

這時,一個配槍的阿兵哥身影靠近了她,拿起菸盒裡的菸,右手夾著點燃的菸,左手放進口袋準備掏錢,以國語問她「多少錢?」受日本教育只會講日、台語的林明珠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沒想到,一旁的地痞混混見狀立刻在旁鼓譟、叫囂「有人呷免錢的菸!」並且大聲呼喚附近的林江邁,「阿桑,有人欺負妳女兒喔!」

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阿兵哥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跟著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及旁人起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阿兵哥掏槍想要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尖銳的槍管剛好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她的臉流下,圍觀者情緒更加沸騰、激動。這時,被大人拉到一旁的林明珠聽到有人呼喊「阿桑,妳流血啦,還不快倒下!」「阿山仔,打人喔!」

事發後,林明珠立刻被送回龜山鄉下躲藏,從此失學,受傷的林江邁則是被送進附近徐外科診治。林江邁在醫院住了沒幾天就倉皇出院,當時她並不知道,全台灣已經陷入了遍地烽火、風聲鶴唳之中,更沒想到的是,她就是那個點燃引信的導火線。從二二八那天起,國府才開始查緝私菸。

二二八風暴漸次平息後,林江邁從耳語得知賣菸糾紛演變成一場空前災難,但為了生計,仍繼續賣菸,此時她也拿到政府發放的菸牌,林明珠也回到她的身邊。不過,自從二二八受傷後,林江邁就飽受氣喘纏身,身體狀況愈來愈差。

對林江邁折磨更深的不是身體的病痛,而是深鎖在心底、日夜啃噬的巨大秘密。很長一段時間,二二八是台灣社會的禁忌,林明珠不只一次追問她,「那一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也曾把在人們竊語中聽聞的「二二八事件」,好奇地拿來詢問母親。

林江邁總是把她拉到屋隅,驚懼發抖地說:「妳嘜講二二八啦!傻瓜,林江邁就是我啦!」唯恐因此招致牢獄之災;林明珠暗夜時偶爾也曾聽聞林江邁悠悠感嘆:「唉,為了一支菸,惹了這麼大的事。」自責自己成了歷史「罪人」。

2006-03-05 21:57: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hen 3 · 0 0

大家好 228只是個假象 紙因為緝查私煙 但是民進黨的人 故意把他吹大 連影片都放不實的影片(國共內戰 拿來充當228) 說真的 台灣人不該在罵蔣介石了 因為蔣介石的92W兩黃金 壓在瑞士銀行 所以台灣才沒有那麼慘 換作今天 如果蔣介石還在對岸 台灣豈不是要吃大X了 那時的中國 一窮2百

2009-05-30 15:45: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最好只是語言問題這麼簡單而以啦...
228的秘辛有太多是不能講

2006-03-07 12:14: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小小的語言隔閡,怎麼會釀成全台大動亂?顯見當時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嫌隙已深...即使沒有林江邁事件,也很可能因為其他事件引發同樣的228...

2006-03-07 05:48: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Generalist 7 · 0 0

二二八從頭到尾所有證據都指向是公賣局輯私員行兇,包括當時文件都是如此,國府報告也是。怎麼到此時變成買煙的阿兵哥?
我們設想一下,如果林明珠所說為真,被打的傅學通可沒死,國民政府當年不會公佈此一說法?
再說林江邁也沒死,國民黨可能不找她出來此一對政府有利的說詞?當年台灣戶政體系健全的很,不可能找不到人吧!
我只能說林明珠的說法完全不合理,看來要嘛林明珠當時年齡太小搞不清楚狀況,否則就是說謊。因為這種說法對官方太有利了,如果事實如此政府不可能完全不提,白白揹黑鍋揹60年。

2006-03-07 02:12:49 補充:
她的說法至少有兩點明顯錯誤點:
1.「剛光復的國府並沒有發放賣菸執照,因此並沒所謂的公私菸之分。」政府確實沒有沒有發放賣菸執照,因為全部官方專賣,非官方所賣的都是私煙,這在當時所有文件與資料中都證實。
2.「從二二八那天起,國府才開始查緝私菸。」這完全是胡說八道,查私煙早就已經開始,這也有當時文件與資料可以證明。

2006-03-06 20:56:0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7 · 0 0

228平反運動在1987年由民間發動,至1995年之後,政府逐步宣布同意道歉、賠償、建碑、設紀念日、調查真相,至今可說已經卓然有成。今天,228受難者不再是恥辱的記號,而是台灣人民致敬的對象。隨著228禁忌解除而來的,是威權政治的崩解、白色恐怖時代的結束。然而醫治228所帶來的社會傷痛,還有許多工作要做。現階段的228關懷的主軸,我想應該是做好復和的功課,才能進一步提升台灣文化的內涵。

「和平」是228平反運動中的重要觀念,更是基督教界關懷228的關鍵字。長老教會率先投入這項運動,一直以「和平與公義」為關懷行動的主軸。國語教會方面的回應較遲緩,行動的主要宣稱圍繞著「和平與寬恕」的主題。我們可以看到「和平」是兩者的公約數,事實上228平反運動最開始的主題就是「和平」,但是「一種和平、各自表述」,對「和平」和內涵的不同理解,走出了不同的關懷形態。不過,由於「和平」這個最大公約數的存在,而有殊途同歸的可能性,讓人看到復和的盼望。

以下我想重新來看基督教界初期參與228平反運動的幾種形態,以此來作一些反省,並提出現階段行動的期待。

公義和平日與建碑

長老教會的228關懷行動,是在整個民主運動的脈絡中,與台灣意識強烈的人士一起推動的。1987年陳永興和鄭南榕率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立下的宗旨是:「紀念228事件,促成公布真相、平反冤屈,並訂立2月28日為和平日」,長老教會響應這個運動,於1988年將228這天訂為「公義和平日」。

1989年,全國第一座228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籌備過程充滿政治壓力,連做板模都沒有人敢提供地方,是由嘉義西門基督長老教會提供場地,並由教會人士經營的營造廠承包工程。破土的時候,當時的嘉義中會副議長黃智鴻將一本聖經安放在碑基中,表明:「一個社會的公義與和平,是建造在上帝的話語上。」碑文由西門教會盧俊義牧師執筆,引用馬太福音5章9節:「促進和平的人多麼有福啊;上帝要稱他們為兒女。」以及彌迦書4章3-4節:「他要解決民族間的糾紛,排解列強的爭端。他們要把刀劍鑄成犁頭,把鎗矛打成鐮刀。國際間不再有戰爭,也不再整軍備戰。人人都要在自己的葡萄園中,在無花果樹下,享受太平;沒有人會使他們恐懼。」

在政治氣氛還很緊張的時代所建造的第一座228紀念碑,有教會人士的大力參與,破土儀式是基督教式的,碑上刻了聖經的話,落成的儀式也從作禮拜開始,意義非凡。此事彰顯出長老教會認同本土的精神、追求公義的決心。教會人士在人人恐懼的時刻勇敢站出來承擔,也獲得肯定與讚揚。碑文上的和平訴求,則標誌出基督徒關心228的基本立場,也是台灣人民共同的願望。

向受難者及家屬致歉

1990年2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正式發表「對228受難者及家屬的道歉」公開函:「1947年2月28日發生台灣歷史上最殘酷的政治屠殺事件,數以萬計的同胞及社會菁英慘遭殺害或被捕入獄。懾於執政者長期恐怖的戒嚴統治,除極少數傳教師及信徒個別對受難者及家屬付予關懷外,整體教會並未給予受難者及家屬應有的聲援及溫暖……我們的愛心誠然不足,無以勝過懼怕,為此,我們要向228事件全體受難者及家屬表示歉疚,並懇求上帝憐憫寬恕。今後,我們將積極關懷228事件受難者及家屬,以完成十字架復和的使命,並嚴重抗議國民黨政府四十多年來對228事件所表現漠然卸責的態度,強烈要求國民黨政府應向受難者及家屬誠心道歉,同時做必要之賠償……使公義與和平早日實現於台灣。」

長老教會一方面要求政府為228道歉,一方面自己先示範道歉。這是非常有信仰內涵的行動。不過,這篇道歉文最主要的不僅是道歉,還特別告白教會要與受難者站在同一立場、向政府要求平反。在此我們可以看出,長老教會強調復和的前提是公義的彰顯,而公義的實現乃是透過政府的道歉、賠償等平反動作來達成。

美中不足之處在於,這篇道歉文的內容顯示出對歷史事實認識的粗疏。該文一開始就說:「1947年2月28日發生台灣歷史上最殘酷的政治屠殺事件」,這個說法會引起誤會。2月28日到3月8日之間發生的是台灣人民反抗陳儀政府的暴力行動,雖然是因為長官公署鎮壓請願民眾而起,但是比較多的暴力出現在台灣人攻擊公賣局等機關、追打被懷疑是公務人員者。儘管有這種情況,這些暴力行為無論如何稱不上是屠殺。從該文的立場和文脈看來,應該是把國民黨軍隊鎮壓反抗民眾的3月屠殺,誤為發生在2月28當天。3月9日以後國府軍隊從基隆上岸,開始展開清鄉屠殺和逮捕,才是以軍隊對付百姓的殘酷鎮壓。對228事件的來龍去脈,在當時並不難找到資料來了解,在撰寫這麼重要的文件時,在行文上或事實理解上出這樣的問題,實在非常可惜。


希望有幫到你~~^^

2006-03-05 23:27:2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阿博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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