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跟政委的性質各是什麼?
如果說政協相當於台灣的國大??
那人大又相當於台灣的什麼機構呢?
2006-03-05 18:21:4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明鏡亦非臺 1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記得鄧小平在國共內戰時期擔任過二野的政委,
那麼是不是從"從1954年12月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起,區域代表和人民解放軍部隊不再作為政協的組成單位。"這時後開始,
政委跟軍隊就沒有關係了呢>??
那麼現今解放軍各部隊的領導人的職稱是什麼?
司令員嗎?
2006-03-05 19:17:15 · update #1
一、
基本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它行使國家立法權,決定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問題。主要職權是: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以及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決定戰爭和和平問題;選舉、決定最高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即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選舉國家主席、副主席,決定國務院總理和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決定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上述人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它的常設機關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最高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組成。現任委員長是吳邦國。
而你所謂的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應該是指“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又稱“新政協”,以別於1946年召開的“舊政協”。 新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於1949年9月21日年在北京舉行。當時代行中國的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人民政協不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代替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一切活動開始以憲法為根本准則。
從1954年12月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起,區域代表和人民解放軍部隊不再作為政協的組成單位。政協具有對國家大政方針進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職能。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書長。政協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職權是:一、修改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二、選舉全國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三、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四、討論本會重大工作方針、任務並作出決議﹔五、對國家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通過建議和批評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一、召集並主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屆第一次全體會議由會議選舉主席團主持﹔二、組織實現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三、執行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四、全國委員會閉會期間,審查通過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國務院的重要建議案﹔五、根據秘書長的提議,任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六、決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工作機構的設置和變動,並任免其領導成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盛自治區、直轄市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盛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凡有條件的地方,均可設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該地方的地方委員會。盛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的地方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地方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人民政協被迫停止了活動。1978年2月,全國政協召開五屆一次會議,這次會議舉鄧小平為全國政協主席,通過人民政協新章程,恢復了人民政協的工作。到1993年底,全國政協已同38個國家的45個友好組織建立了聯系。1995年3月,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將原有的:祖國統一聯誼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婦女青年委員會、宗教委員會、民族委員會、法制委員會、醫藥衛生體育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教育文化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學習委員會、提案委員會、外事委員會等14個專門委員會,調整為: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婦青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台港澳僑聯絡委員會、外事委員會等8個專門委員會。到1996年底,各級(盛地、縣)地方政協委員會已達3046個,各級地方政協委員50萬多人。
(人民網資料,2005年3月21日)
二、
就上述提供的資料,應可明白:人大應該比較接近台灣的國大;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就其主要職能為對國家大政方針進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所以我覺得充其量也只能說是勉強有一點像我們的監察院。
參考資料: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zhuanti/2003zgjk/372273.htm
http://cppcc.people.com.cn/BIG5/34965/3259162.html
2006-03-05 02:53: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uan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