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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聽一位朋友說...
她說:每個漫畫家入行之後必須簽一條條約,
那條約是要那位漫畫家不准到別的公司畫漫畫。

請問各位這是真的嗎@@”但是,
為什麼CLAMP好像到很多的雜誌和出版社連載?
或是日本沒有這種條約?!

另外想問問商業漫畫家是什麼東東///
商業漫畫家和一般漫畫家有什麼分別?
麻煩各位告訴我吧,感謝感謝>0<

2006-03-04 05:34:3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娛樂與音樂 漫畫與動畫

請問一下下面的><”
那...香港有分的嗎@@”
另外什麼是講談社呢,謝謝了!

2006-03-04 12:50:35 · update #1

2 個解答

是要簽條約呀~版權條約
日本台灣都一樣
為什麼CLAMP好像到很多的雜誌和出版社連載?
在日本CLAMP是屬於講談社的
但是在台灣的話就要靠搶版權
看是哪個出版社先申請就是那個出版社的
但是還是要經過講談社嚴密的考量下才會得到版權

商業漫畫家是一種以賺錢為最先考量的畫家
也就是說他們只能照現在讀者喜歡的題材來畫
無法完全發揮自己創意
一般漫畫家的話就是看自己喜歡啥就畫啥
雖然不一定有很多人愛~但是這樣才有自己獨特的創意

2006-03-04 21:17:10 補充:
香港的話也跟台灣一樣講談社呀....就是日本的漫畫出版社之一像我們台灣有東立、尖端、長鴻、台灣東販、青文...之類大的出版社日本的話則有講談社、白泉社、小學館...等

2006-03-03 14:32: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ξ ↗東方潮流★ ξ ↗ 3 · 0 0

不管是漫畫還是小說,只要是要出書出版社都會跟作者簽合約,至於內容,都被列為最高的機密,因為合約中除了你所說的禁止跳槽跟跨社出版作品之外,明確記載作品的版權屬於誰,該怎麼算錢、多久給一次錢、要交多少稿子、出版社要幫作者做到哪些事(宣傳、出多少本一類的),因為這些事直接關係到錢的問題,所以都必須簽署合約來保護雙方。至於不准跳槽或跨作品,因為每個人的時間有限啊!如果要畫太多不同的東西,可能品質就不好了,而且賺錢的作者,出版社哪會願意把錢分給別人賺。合約有很多種,並不是日本台灣的問題。也有的出版社是簽作品約的,就是買下你一部或兩部作品,但是不簽下專屬出版社的合約,這樣作者就不是屬於出版社的,可以向別家投稿。但是這種很少,因為出版社至少會要求不可以使用同一個筆名,才不會變成替人家宣傳。通常會這樣有兩個可能:一、作者太紅,想怎樣就怎樣,根本不肯簽專屬合約。二、作者實力還不夠,出版社認為有一兩部可以賣錢就偷笑了,不肯長期簽約。CLAMP的合約應該是屬於前者,她們從出道開始,就不是完全同一個出版社出書。像聖傳、東京巴比倫是新書館出的,X、學園偵探團系列是角川書店出的,一直到魔法騎士雷阿斯、庫洛魔法使之後才比較多是講談社出的。商業漫畫家?一般漫畫家?我倒是第一次聽到人家這樣說呢!我知道日本是有分商業誌跟同人誌漫畫家。商業取向高不高是職業漫畫家跟出版社之間的問題,我倒不覺得需要這樣區分一般跟商業,錢是大家都需要的嘛!

2006-03-04 04:18: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I.W.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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