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父母前些日子拿到綠卡移民過去美國了,個人想趁接下來工作空檔過去探望一下他們,可是到ait網站看了一下,非移民的簽證類型似乎只有一個觀光簽證可能比較可以申請,但是我沒參加旅行團,所以根本也沒有所謂旅行計劃,但是非移民簽證又無探親這一條,請問我該用啥簽證過去比較不會被拒發??
是不是可以用F2(永久居民之未婚成年子女)這一類簽證過去呢??又該如何辦理呢?
懇請賜教..謝謝!!
2006-03-02 12:13:0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Kimi 1 in 旅遊 ➔ 其他:景點
1目前請你用觀光簽證比較妥當 因為你父母剛移民美國 而你在短時間 就來探望 會被移民局認為有意圖滯留美國 2單身也會被移民局認為有意圖在美找對象 因為假結婚太多 結婚不到 一年就離婚也大有人在 ˙˙忠 懇 建 議˙˙1˙˙參加旅行社 然後再脫隊跟父母相聚 或跟父母在美會合一起去玩 然後跟下一團的隊伍回台 這是最好的選擇˙ ˙2綠卡可以辦未婚子女 請你的父母親先替你申請 但是請先辦觀光簽證 因為有時移民局會認為你已經再等移民 為什麼又要來呢 會被認為有 意圖 3所有問題盡量簡單化 才不會造成困擾
2006-03-03 01:44:49 補充:
1財力證明--地產證明 - 財力愈多愈好2職業證明--高薪-公家機關---以上兩點非常重要
2006-03-02 04:34: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敏特智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