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探視孫子卻遭兒媳婦拒絕.連同唯一的兒子也被禁止回來相聚.
惡媳婦刻意要與夫家斷絕來往.請問有什麼法律條文可以改善?
被分割的親情.讓七十餘歲又帶病的兩老痛苦孤零.命苦啊!
2006-03-01 11:29:3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Landa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兒子與媳婦在外自行結婚.目前與媳婦一家人共同生活.兒子是當年我辛苦把他栽培成醫生.現在女方好像
釣到金龜婿.一家人全仰賴他的收入在維生.
我兒子每天辛苦工作.成了她家的賺錢工具.想來真不甘心.在此誠懇問先知有否法律條文可以引用.讓兒子
早日歸來
2006-03-01 13:59:32 · update #1
如題~
我也有探視的問題~
目前在籌備探視困難的受害者協會~
目前也有已經有免費的律師可以來協助您更順利的探視孩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81609114
這是我的知識發問 內容為
因為我有探視孩子被前男友刁難的狀況~希望成立一個這個的協會~
幫助和我一樣因為探視孩子遭受刁難的人~
如果有這樣問題的人可以和我互相幫助~
請有目前有這種狀況的人可以與我聯絡~我住台南~
我的信箱 mini.5439@yahoo.com.tw
即時通 mini.5439
2007-11-15 10:20: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回答者: Vita
與
回答者: 珮珮
兩位回答者
答案都讓人滿意 可惜因為不熟
知識版的操作 而把最佳解答的
資格讓給了 回答者:乾隆下台南
其實真正想送五燈獎給您兩位呢
感恩啦!
2006-03-02 00:10: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anda 6 · 0⤊ 0⤋
我覺得這個事件重點在你兒子…
你兒子是真的不能回來(被限制自由)還是他很為難?
如果是"為難"還真是無法可管....
如果你兒子認為媳婦的行為惡劣
可以請你兒子跟他離婚
其實女方的行為廣義說起來
是構成精神虐待的(要舉證哦)
可依民法1052條第一項第三款"不堪同居之虐待"
或第二項"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訴訟離婚
這個事件的重點在於兒子哦!
2006-03-01 00:53: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蓓 2 · 0⤊ 0⤋
我唯一想到的是您的兒子媳婦是否有構成遺棄罪的可能
不過依您的發問 針對地應該是媳婦
但若真的提出告訴 不可能只告媳婦 要告的主要是兒子
而且遺棄罪 簡單來說 至少要有您沒有這個兒子養會活不下去的情況
才可能構成
所以想要利用法律讓兒子可以回來 恐怕不易
也可能破壞親子間地感情
最好的方式應該還是您與兒子的溝通了
祝順安
2006-03-01 00:11: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Vita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