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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學之前在餐廳吃飯撿到手機 他用他的SIM卡測試那支手機有沒有壞掉
然後測試能通 就換掉sim卡就把那支手機放在家裡了 過三個月吧 警察找他說 他
偷竊手機 當時沒人在場可以佐證 請問這該怎麼辦? 警察說要證人 但是就沒有
失主堅持說是偷竊的

2006-02-27 17:48:26 · 12 個解答 · 發問者 ↖☆楓沁舞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警察怎麼找出來的 我同學也沒跟我講 我也很懷疑

2006-02-27 18:12:35 · update #1

12 個解答

觸犯刑法337條侵佔脫離物罪。
學說上認為這應該是屬於遺忘物,遺忘物的話學說看法是所有人仍然有其支配,所以你拿走應該是成立竊盜。但是實務並不做遺失物或遺忘物的區分而一律論以337之罪。

不過就算他說是偷的,真的告上去也是要有證人,而且警察要你找證人也是錯的,證人應該是他那邊找,刑事訴訟法基於不自證己罪原則,白話點是沒有人會**到證明自己有犯罪找證人來證明,就算你都不找,他們只要沒有證人就無法定你的罪,基於證據裁判原則。

不過相對的,侵佔脫離物罪大概是跑不掉了,因為撿到東西民法規定是要揭告通知或是拿去警察機關。沒有的話就是刑法337了

2006-02-27 03:46: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kari 2 · 0 0

如果用了自己的卡使用過撿到的手機後,約多久警察會查到?

2006-04-11 16:23: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hoebe 1 · 0 0

那請問一下懂法律的大大們 如果在拾獲他人手機並且以自己的sim卡使用一段時間後 然後再去警局報案說撿到手機 這樣會不會有刑法上的責任阿?

2006-03-27 19:42: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米立 1 · 0 0

每一隻手機都會有一個pin碼就像人的身分證一樣,你同學減到了別人的手機雖然他沒有在使用可是他也沒有歸還給失主~就法律上來看他是屬於侵占你可以試試看失主要不要跟你合解,不過他應該會敲你一筆~!!能用錢解決掉的話你自己去評估看看吧~能忍就忍吧~畢竟你同學自己起了貪念也有錯ㄛ

2006-03-04 18:09:0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痾......
我之前也撿到一支手機
事過了一年 也用了一年了= =
這樣有什麼法律刑責ㄇ

2006-03-03 16:56:4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頡 1 · 0 0

實務上稱 - - 侵占遺失物
警察是依照手機序號查出你的sim卡曾經在這支手機使用過所以茶道你的朋友
自己找出對你自己有力的證據--------拾獲手機地有無監視器 證實你是撿到的不是偷的
不過 侵占遺失物仍需負刑責 不過比竊盜好吧
侵占遺失物到時候在跟對方和解並請法官輕判你的無知

2006-02-27 22:20:0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4 · 0 0

法律的東西太難,不敢亂講
至於警察如何找出來的,我可以告訴你
每一隻手機都有一個獨特的流水號亦是其識別碼(全世界的手機的流水號都不一樣)
你每次打電話,他都會隨著你的sim卡的號碼傳出去
而現在有電信警察是專門截取這個流水號的
再加上如果遺失手機的人有報「失竊」而你又用這個手機裝上自已的sim卡打過電話
警察伯伯當然是以竊盗移送法辦(電信警察的證明有法律效力)
至於你簽不簽名,並不會影嚮他移送法院的效力
你唯一可作的是,再三強調自已是撿到而不是偷竊
因為法律上侵佔遺失物和偷竊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條文(且前者的罪刑差非常多),且快找到對方和解,這樣你通常可以獲得緩起訴的最好情況
所以下次撿到手機還是不要使用比較好

2006-02-27 04:55:30 · answer #7 · answered by sherlock 7 · 0 0

這件事很玄呢! 既然沒人證 當然也沒人可證明有人拿手機 所以就不會有物證了.
警察怎會找同學的麻煩ㄋ? 警察怎會找到同學的? 你讓失主看到手機了嗎?

2006-02-27 02:04:24 · answer #8 · answered by 綺綺 1 · 0 0

"不要畫押"他也不能拿你怎麼樣~~口氣要委婉一點,才不會愈搞愈麻煩,重點是要有耐心跟他們解釋!!
據理力爭想辦法找出能為之證明的證據這是唯一的辦法。
只能說你朋友撿到手機沒有交出去所以惹出麻煩。

2006-02-27 01:53:35 · answer #9 · answered by ? 5 · 0 0

拾獲失物照理講應該送交派出所...轉知交給當時餐廳的員工或是聯絡主人
他這樣子據為己有..已經觸法了
如果沒有以竊盜起訴也應該會以侵占起訴吧..
要看當事人要怎處理

2006-02-27 01:53:31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 4 · 0 0

你就跟他繼續講沒有押 沒有做ㄉ事情就不要承認 那個失主也真夠是點點點耶

2006-02-27 01:50:03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會飛抖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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