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ebay向美國賣家標一隻二手錶,對方要用USPS寄到台灣,因為手錶金額1300美金,對方會用Global Priority Mail GPM方式寄送,想請問:
1.物品到台灣地區後會再加收稅金嗎?
2.如果物品註明present或gift是不是就不會課稅?
3.如果因為保險問題必須註明手錶價錢,如何避稅?
2006-02-27 06:38:5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ear 1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 網際網路 ➔ 其他:網際網路
我的經驗告訴我不需額外加稅價錢是賣方自定價 (包含基本或國際運費及網站抽成等費用)私人物品(非營利)無須報關(金額不大)註明朋友禮物即可
2006-02-26 15:10: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jkendy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