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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答者在這裡回答問題後,在參考資料裡寫『myself』,是對或錯?
2. 請發表您對於「在回答問題或發表意見裡,批評另一回答者的身份時,是否構成『人身攻擊』?」

2006-02-27 04:53:36 · 11 個解答 · 發問者 River 7 in 社會與文化 語言

2. 補充:例如:『XXX你要是真正的XXX的老師,那我勸你不要誤人子弟了!』

2006-02-27 05:36:06 · update #1

3. 希望這裡的言論能不涉及政治或口水!!

2006-03-03 11:11:23 · update #2

11 個解答

很不好意思
剛好在網路上看到
您是英文方面的分類高手
可以請問您 可以到此三則知識幫我翻譯嗎..
因為實在看不懂
所以懇請您幫忙囉
謝謝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41710679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41710605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41710528

2008-04-18 09:35:3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飛天萬能狗 1 · 0 0

1. I think it is OK to use myself...Because my, myself, is answering to these questions. As long as its not from a machine of some sort or....

2. I don't think there is a need to attack each other. If you have a different opinion, why not just voice it out and leave others out of it. You can provide what you think is a better answer and let the others judge.

This forum wasn't establishe for competition. It's for knowledge.

And also. Do you guys notice a lot of people leave bad comments and ratings for your good answers just because they didn't "win" the "competition". I think there are too many narrow minded individuals.

2006-03-07 14:15: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id 2 · 0 0

1. myself如果照字面上翻譯是自己,但是我覺得我自己會打self (拍謝,我學英文都是靠感覺),其實應該是要用my opinion才是最正確的說法吧(如果就打字文章來說)

2.如果是適當的糾正,例如文法上面出什麼錯誤,這點我覺得ok,每個人觀點不同,但是嚴重到作人身攻擊像你補充的例子,那我只覺得那傢伙可能有點夜郎自大,建議你可以把這問題(我想應該是有實例吧)提交給yahoo,雖然不過我也不覺得他們可能會幫得上什麼忙(哈!我這樣是不是有點在攻擊yahoo?)

p.s.所以說阿,要在意見發表欄裡面用很婉轉的方式攻擊對方殺人於無形阿!哈!

2006-03-05 21:58: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guza 2 · 0 0

不能同意RJ 所說:『「誤人子弟」 這句話確實是在攻擊說話的對象,不過他一定是「罪有應得」。』 ,攻擊他人時 (本來就不對),又說他是罪有應得,這是一種嚴重且錯誤的觀念,在社會上一定會造成『嚴重衝突』甚至『鬥毆』,

2006-03-02 11:41:2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River 7 · 0 0

對事不對人, 這是一般的常識. 不過"受者"多少會有些不爽. 所以EQ是需要訓練的. 如果我們要發言, 就要有接受反方的聲音的認知與胸襟.
不過 "誤人子弟" 這句話,當我用這一句,我確實是在攻擊說話的對象,不過他一定是罪有應得. 不妨自己撿討一下, 搞不好他是對的. 這樣比較有建設性.

2006-03-02 22:14:37 補充:
吵架是一定有前因的.前一發言的前因我省略了,所以如果是我說 "誤人子弟" 的話. 那就表示我一定是挑明了認為有誤人之處, 不過我當然也要把誤人之處說明白,並接受對方的說明, 這樣才不算是無端興議,次外吵架是個人的行為,當然是要承擔所有的責任與後果的.這樣才有資格和人吵架.

我同意好好先生的話,希望這個社會是祥和的,年輕人不要血氣剛烈,或者是耍嘴皮逞一時之快,無端興議與人樹敵或吵架,多位對方想一想,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致起衝突或鬥毆. 這是大家的理想,也最好是這樣. 其實整體的教育很重要,否則,像我們這樣的人,遇到"兵"是說不通的. 為什麼啊扁就是想不通勒?

2006-03-02 05:34:5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RJ 3 · 0 0

加入知識網不久,剛開始很興奮,發現不少 ' 知識新貴 ',以為可以學習;再駐足一會發現以為到了 '立法院'分店,幸好有此一'發問'得以發表淺見一番。各人認為:
學習必有動機 - 來這兒就是動機。

發表應有根據 - 學必有師!! 字典、自己的老師、(自學者也有)讀過的書、工作經驗...比比皆可提出以為根據;'myself' 的註腳,相較於提出明確的'參考'者,後者呈現的是認真、負責的態度。

評論要有態度 - 解決或回答問題,就題即可;質疑他人的身分、職業再加上
判決 - 如: '別誤人子弟',當然構成人身攻擊。

「表現自己」是有必要的,是正面、積極的;但是把別人比下去、踩著別人站在高處得光環,不必要!! 在這學習網上,多一點謙虛,在我們匿名上網學習的時空中,才會有精采的知識互動、心靈境界的滿足與提升。回想一下,電腦關機後,這些 '過程'、'戰果' 會不會影響你的生活,如果會! 就請製造一些愉快的學習、交流吧!

2006-02-28 17:14:1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Fairy 3 · 0 0

雖然我也是評論者之一, 不過對於 Aaron 所說的一劇話非常認同, 畢竟你不是拿翻譯機翻譯的人.

所以就這點應該給予你鼓勵~~

2006-02-27 19:25:18 · answer #7 · answered by yuvius1030 7 · 0 0

稍微看了一下開板大大的回答紀錄
我認為開板大大的回答都相當不錯
無論翻譯或是補充意見都相當的合宜
(或許該說是有禮貌^ ^")
應該給予大大鼓勵才對

至於其他版友是否有涉及人身攻擊
我想說,大大,別太多心了
我想他們的出發點都是在於切磋英文
還請大大別放在心上
畢竟,學術上的交流是有助於知識的成長呀

某位版友說得好,像這樣切磋英文,總比那些靠翻譯機來賺點數的人來得好
您說是吧?

2006-02-26 14:30:30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3 · 0 0

我認為只要就事論事 討論或是評論有關的內容 而不只是攻擊回答者的本身 就不算是 『人身攻擊』了

2006-02-26 14:21:10 · answer #9 · answered by 007.棒.真是棒     7 · 0 0

1. I do this ' myself ' , of course, this is correct.
2. 批評並不表示是人身攻擊這是兩回事,除非你罵三字經或有明顯的侮辱字眼。

2006-02-26 13:27:14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Eddie G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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