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商用租賃的契約書,未蓋騎縫章時(共四張),具有法律效力嗎?
1 我與對方只有蓋前面姓名及後面基本資料簽名處的章跟簽名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還有我的契約書是去網路下載範本後自己加上一些內容列印的
2 如果我想保存房子的原狀(不要讓房客加裝任何裝潢部分包括外觀)要怎樣保護自己呢?契約書有寫 但我怕他不認帳 要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嗎?
3 我想要求對方去作契約公正,但是契約以經簽完了,如果他不去我應該怎麼辦呢!!
因為聽說公證後的契約可以直接做強制執行的動作
4 如果房子租給別人 但沒有辦法即時將房契借他登記 但是契約沒寫租屋時也沒有說過(未辦理第一次使用登記因為那是很久之前的房子了 那時沒辦)但是之前的房客也沒有人要過 對方可以主張不繳或繳一半的租金嗎?
**先謝謝各位法律高手的回答了**
2006-02-23 13:34:3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這樣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2契約書有寫就可以了,但房客遵不遵守是另外一回事
3公證是要錢的,要加可逕為強制執行的約定,公證費要再加2分之1
如是沒空,可請民間公證人效力一樣,費用也一樣,可能會有交通費
如果是費用,你自己衡量要不要,因為你們已經簽完約,他可以不負這筆錢,因為是你額外要求的
如是沒意願,那也沒辦法,因為你已經簽完約
4不行,既然要不要將房契借他做登記不在契約上,那當然就不能以租金不繳或只繳一半為請你將房契借他登記
另外因為你的房屋看來未有產權登記,僅有稅籍登記,要小心保管印章及身分證
免的房子被過戶還不知道
2006-03-05 20:59: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加強步兵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