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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軍公教八五制的意義如何?
2.這項改革有確定要實施了嗎?

2006-02-22 04:36:0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co6932 1 in 藝術與人文 歷史

5 個解答

考試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延齡退休制度方案,這項簡稱八五新制的方法規定,未來公務人員的退休年齡和年資加總必須達八十五,才能支領月退休金,預定明年一月上路,部分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權益受損。到底新法與現行制度有什麼不同,像八五新制,就規定公務人員的年齡與服務年資總和須為八十五這個指標數,才能支領月退休金。而這項制度還有十年過渡期,目前規定指標數是七十五,預計以逐年加一的方式,十一年後才會統一適用八五制。
另外新法還有規定六十歲才能領月退俸的展期年金,以及若要提前領,就每提前一年扣百分之四的減額年金制度。而原本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的五五專案則取消。
為了讓公務人員了解新法,銓敘部在全台各地辦了許多場說明會,同時也強調,來參加的公務人員大多能認同改革內容。這項法案已經送立法院審議,如果順利通過,預定在明年一月就要上路。http://www.ttv.com.tw/news/html/095/02/0950217/09502170004301I.htm
依據現行退休法規定,公務人員支領月退休金有兩個條件,一是服務年資滿二十五年,年齡達五十歲以上;二是年資滿十五年、年齡達六十歲以上。銓敘部官員指出,第一項的規定過於寬鬆,新制度主要針對這些人員提高門檻。
據銓敘部的規畫,未來公務人員領月退金至少需服務滿二十五年、年齡達六十歲以上;或是服務年資滿三十年、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官員強調,這才是「正統版」的八五制。
新修訂法案首度納入展期及減額年金的制度設計。簡言之,公務人員如果未滿六十歲就打算退休,只能等到年滿六十歲才能領月退金,這是所謂「展期年金」;如果未達六十歲就退休並堅決要領取月退俸,依規定每提前一年退休,月退休金就扣減五%,最多提前五年減額二五%,也就是年滿五十五歲以上才適用,這稱為「減額年金」。
對於接近退休年齡的現職人員,銓敘部規畫過渡條款,也就是年齡加上年資需達到八十五以上才能支領月退金。界於指標數七十五與八十五之間的,另有十年過渡期作為因應。直到十年過渡期之後,從第十一年開始,所有公務人員全數適用新制,也就是需等到六十歲後才能領取月退休金,並受到展期及減額年金的限制。
此外,為減輕退撫基金的財政負擔,未來公務員領取月退俸的額度也全面降低,包括:取消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的規定;原本規定月退休金以退休當月俸給為計算標準,改為以最近三年的平均薪資俸給為標準;原本退休金未滿半年以半年計,現改為按月計算。http://www.tyt.org.tw/oldtyt/talkt/main.asp?GK=0&IPage=1&Num=2257

2006-02-21 13:11: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lint 7 · 0 0

敬告需要貸款服務的朋友,要辦貸款前請先注意.存摺.提款卡.密碼.正本
請勿交予他人,否則你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在此特別聲明.^^

2014-05-30 05:34: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不是還要立法院通過嗎?連18%都動不了,又如何在2007年實施?更何況,決策品質實在很粗糙,連施行細則都沒有.

2006-07-16 12:43: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mm 1 · 0 0

財金(評)094-058號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March 28,2005

財稅惡化先拿軍公教開刀


財金組助理研究員 鄧哲偉


為了解決國家財政的問題,民進黨政府近日推動兩個政策,其執行的對象都是針對軍公教人員。這兩項政策分別是取消軍公教的免稅措施及公務員領月退改八五制。我們支持政府有心來解決財政問題,但這一連串的檢討對象,都針對傳統支持泛藍的族群來開刀,令人不禁質疑背後的考量。

在取消軍公教免稅方面,行政院會近日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決定取消軍人、國中小學以下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規定。這一項法案的通過,攸關三十多萬軍教人員權益的修正案。雖然前行政院長游錫堃曾答應這部分的稅收將全部回饋軍人、教職員的預算上,但配套出來未出來前,誰也不敢說會兌現。而財改會所建議許多稅改的政策,包括取消貨物稅、提高營業稅、降低遺產稅乃至長期目標的課徵證所稅,政府都視若無睹,不去執行。唯獨軍公教免稅的政策率先推動,這樣針對性及特定性的稅改措施,並非全民之福。

另一個跟公務人員相關的,則是銓敘部將提出年資加年齡達到「八五」指標數,才可以申請月退俸的措施。詮敘部指出公務人員月退制度,對政府財政形成沈重負擔,因而推出退撫制度重大變革。然而其它每個月政府給的各項津貼,卻從沒聽說要檢討。美國總統布希曾說過,再不檢討社會福利政策,美國將會破產。同樣地,我們的政府目前只是一味地減少公務人員的福利,卻沒有通盤檢討福利政策及財源,這樣下去軍公教無心工作,債務依然拖垮政府,這樣的政策只能短暫治標,卻無法治本。

每次的大選,政府福利的支票滿天飛,卻往往以公教人員的福利作為犧牲品,對文官體系的穩定帶來衝擊,包括減列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調升軍公教人員退輔基金自付額提撥費率提高至十二%、健保自付額調高、進修補助取消、不休假獎金取消、退休日期延後、取消年滿五十五歲或服務滿二十五年可申請退休的「五五優惠專案」、研議取消軍公教子女教育津貼、廢止教職人員退休優惠存款的十八%之利息補貼等,這一連串的檢討都是因應政府財政困難所推動的措施,軍公教人員都默默承受了,然而財政問題依然惡化,這樣的政治責任又有誰能負責呢。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4年2月17日中央日報全民論壇)*新制度~已確定實施!!!

2006-02-21 13:24:1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lin 6 · 0 0

1.公務人員退休法
第四條:
公務人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
得由銓敘部酌予減低,但不得少於五十歲。
第六條:
退休金之給與如左:
一 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者,給與一次退休金。
二 任職十五年以上者,由退休人員就左列退休給與,擇一支領之:
(一) 一次退休金。
(二) 月退休金。
(三) 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四) 兼領三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三分之二之月退休金。
(五) 兼領四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四分之三之月退休金。
一次退休金,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
一年給與一個半基數,最高三十五年給與五十三個基數。尾數不滿六個月
者,給與一個基數,滿六個月以上者,以一年計。公務人員於年滿五十五
歲時得自願提前退休,並一次加發五個基數之一次退休金。
月退休金,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一年,照基數
百分之二給與,最高三十五年,給與百分之七十為限。尾數不滿半年者,
加發百分之一,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公務人員年齡未滿五
十歲具有工作能力而自願退休者,或年滿六十五歲而延長服務者,不得擇
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但本法修正公布前已核定延長服務有案者,
不在此限。
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第四目、第五目規定之退休給與,各依其應領一次
退休金與月退休金按比例計算之。

所謂八五制,僅針對「月退休金」,而跟領一次退休金的人無關。按照上面所附條文可以知道,現行的規定:公務人員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以上;或者年資做滿25年以上,且年滿50歲者依規定可以請領月退休金。由於兩項規定的年齡+年資,都等於75。所以一般統稱現行制度為「七五制」。

而所謂「八五制」就是將退休公務人員可以請領月退休金的門檻調高,調高到年滿60歲,且年資做滿25年以上;或者年滿55歲以上,且年資滿30年以上者方可請領。

2.根據考試院最新的會議,擬以10年作為緩衝期。即現在還在當公務人員的,若想適用「七五制」退休領月退休金,則限定在這10年內退休,如果超過10年以後才辦理退休,則一律適用新的制度「八五制」。

2006-02-22 10:19:49 補充:
如果閣下要參考法條,可以到參考資料的網頁上查詢

2006-02-21 13:15:5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王子聃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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